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悟范本五篇,供大家参考。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再次修订不仅是我们党维护党员权利的坚定决心,更是强化党员责任担当的行为指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悟范文五篇,以供大家参考借鉴!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悟篇一@党员干部:站稳“人民”立场 为民奋力奔跑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其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学习、生活的基本准则,明确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党员的行为与纪律,强化了党员责任与担当。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当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忠实履行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站稳“人民立场”,为人民奋力奔跑!
站稳人民立场,利为民所谋,鞠躬尽瘁为百姓“谋幸福”。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党员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当以人民利益为基准。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做到“利为民所谋”。要始终明确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终身课题,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在服务群众中勤于“亮身份”,当面对困难时勇于“站出来”。一切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人民“叫好”为追求。心系人民,鞠躬尽瘁,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民忧则己忧,民乐则己悦,以为民、亲民、爱民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站稳人民立场,责为民所担,尽心竭力为乡村“谋振兴”。“十三五”收官在即,“十四五”即将顺利开篇。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繁重任务,面对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青年党员干部,要明确“心为民所系,责为民所担”的工作方向,以“舍我其谁”的责任与担当,铆足“干劲”瞄准方向,孜孜不倦地耕耘;铆足“闯劲”面对困难,一往无前地拼搏;铆足“韧劲”面对挫折,百折不挠地奋进。以“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执着信念,在战脱贫、谋发展、惠民生、促振兴的征程中,勇挑“担子”敢拔“钉子”善谋“路子”,用汗水、勇气和智慧为人民酿生活“美酒”,为发展绘美好蓝图。
站稳人民立场,权为民所用,克己奉公为民族“谋复兴”。“以法治权权生威,以德修心心养廉。”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党员干部要永远铭记“权为民所用”的公仆情怀,面对“鲜花”与“掌声”、围猎和诱惑,始终坚守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人生信条,坚守克己奉公、人民至上的纯真信念。认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加强党章党规学习,锤炼党性素质,增强从政底色,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不断强化自警、自省、自重、自律意识,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立足岗位,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做为人民谋幸福、为乡村谋发展、为民族谋复兴的时代“奔跑者”!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悟篇二党员干部的三把“真”火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倾听群众呼声,为履行义务加把“真诚”火。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同时也享有八项权利。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履行党员义务不是“小事一桩”,而是“大事一件”。它是每一位党员应尽的责任和终生的课题,检验的是党性,折射的是忠诚。党员干部要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对党和人民负责,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以入党誓词为“定盘星”,以党章规定为“压舱石”,沉下心来入基层,俯下身来听呼声。常去田间地头走一走,常往群众家中坐一坐。和群众交流时不说“官话空话”,只说“真话土话”,用“真诚之火”打开群众的“话匣子”,在谈天说地中了解群众最朴素的愿望,让“面对面”真正转化为“心贴心”。
反映群众愿望,为担当责任添把“真实”火。***总书记指出,当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能尽责、尽全责。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吹捧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不追求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将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谋之策皆为群众所盼,所行之事皆为群众所想,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歪风邪气能亮剑而出,敢抓敢管;面对问题挑战能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危急时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在紧要关头站得住脚,立得住身。
关心群众疾苦,为遵守纪律添把“真情”火。******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员干部要深刻意识到,所有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建立在损害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只有真情待民,关心群众疾苦,把“百姓事”当成“我家事”,才能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才能更好地“讲政治、守规矩”。要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切实解决好“为谁服务、为什么当干部”这个根本问题。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头脑清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遵纪守法,时刻以党纪国法为标尺,在一言一行上体现纪律要求,从一点一滴中强化规矩意识。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悟篇三一个党员“一面旗”
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教育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从我们面向党旗,举起右手,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就要树立起一个党员“一面旗”的意识,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在信念上一生一世地坚守,在能力上一点一滴地积累,在工作上一心一意地践行。
一个党员一面旗,要以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为底色。
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看似容易,做起来难,履行一时容易,履行一世难。党员干部要正确理解权利义务的关系,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党性意识,切实提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想履行好党员义务,首要任务就是学习。我们要始终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以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为底色,贯彻到行动中,体现在工作、学习与生活上,在各个方面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一个党员一面旗,要以强化责任担当为方向。
党员的身份决定着,一名党员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岗位,他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第一目标是为民谋利。******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要对自己肩负的责任明了于胸、牢记于心,在各自岗位上为党分忧、为民担当。广大党员要常思“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不断提升自己践行担当的本领和能力,切实把狠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造福群众和办实事、求实效上,放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推动乡村振兴上,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上。只有将强化责任担当作方向,才能始终与人民群众心连心,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取得新进步、新作为。
一个党员一面旗,要以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为支撑。
一个党员就是群众中的“一面旗”,千百万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就是我们党的光辉形象。因此,党员干部应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接受党纪约束,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不踩“高压线”,以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为支撑,树立起为民服务的红色旗帜。既要强化“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自警意识,自觉遵守党纪法规,又要强化“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学习意识,不断锤炼看家本领,真正做信仰坚定、守规遵纪的明白人。如此,方能立于时代潮头,让党员的光辉旗帜高高飘扬!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悟篇四当好人民群众的“服”“务”“员”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员的宗旨,是党员应有的责任与担当。党员干部要当好人民的“服”“务”“员”,为人民“服好务”“务好实”“员好梦”,在担当作为中守好为民初心,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目标。
为人民“服”好务,不当高清冷的“官老爷”。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们党来自于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为人民而干。我党自成立的那一天起,就决定了每个党员都必须是忠诚的人民服务员,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高高在上、不自以为是、不耍官腔、不讲官话,要立身当“伞”、为群众遮风挡雨,俯身为“牛”,为群众排忧解愁。要常把人民二字挂在嘴上、放在心上、融进血液,始终心系人民,以百姓心为心,始终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为人民“务”好实,不耍高大空的“假把式”。做人民忠诚的服务员,就要端正自己的工作坐标,找准工作站位,以脚踏实地、勤政为民的务实担当,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难。要深入基层去走访、去调研、去倾听群众的期盼、愿望和意见、建议,把人民的诉求和愿望转化为为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要坚决摒弃形式主义,杜绝面子工程、政绩工作、形象工程,把更多的心思用在解决关系人民切实利益的大事要事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为人民“员”好梦,不许高悬浮的“空承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心之所向,行之所往。要心中装有人民,以百姓心为心,把人民所思、所盼、所求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人民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不以个人利益取代人民利益,不因个人利益伤害人民利益。始终以一颗赤诚真心对待人民,不欺骗人民、不隐瞒人民、不背叛人民,努力兑现对人民许下的每一项承诺,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感悟篇五@党员干部 心系群众担当有为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
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民所思,努力实现人民生活欣欣向荣。
把“为民所忧”放在心里。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为民所忧就要求党员干部要时刻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的“忧”放在心里,了解群众愁什么、盼什么、想什么、缺什么,把“民声”变成“民生”。年轻党员干部应当把基层工作作为成长的历练、为民服务的机遇、展示自我的舞台,扎得牢根、沉得下心、扑得下身,保持谦恭和学习的态度,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到群众中走一走、看一看,面对面沟通、心与心交流,带着烟火气,让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解得了难,交得了心。
把“为民所为”放在心里。民之所望,施政所向。找准为民方向后,说一千,道一万,不如撸起袖子干。党员干部在干事上要动真功夫,切忌口号喊得震天响,落实起来轻飘飘。为民所为就要到群众最困难、最迫切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最多、呼声最大的地方去,“问诊”病灶在哪里,“把脉”当下怎么干,对症下药,补齐“短板”、加固“底板”,在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实打实的就业、教育、社保、住房、医疗等民生项目方面,迎难而上,绝不“绕道而行”。只有担起责任,甩开膀子,化压力为动力,以奔跑的姿态苦干实干,才能在真刀真枪的工作中磨砺本领、开阔视野、增长才干、锤炼作风,才能迎来自己的精彩和群众的欣赏。
把“为民所思”放在心里。中医有句话叫:“上工治未病,不治已病,此之谓也。”如果说“治已病”是在解决群众当前的问题,重在当下,贵在效率,那么“治未病”重在观察,贵在用心,要求党员干部在面对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时,能够着眼长远,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处在新时代,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人民的新需求为坐标,摒除过去的老思维、老办法,为民所思、为民所想,思考自己如何顺应时代新特点、人民新需要,促进自我观念转变、作风转变、方式转变,以创新实干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通过打出优化民生、服务群众的“组合拳”,一诺千金做好民生工作,锲而不舍推进惠民政策落实,使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民心所向,政之所在。党员干部要在为民服务工作中知民情、顺民意、解民需,让“民生”跟着“民声”走,从“民心”中看到“民欣”,争做心系群众、担当有为、让人民满意的“螺丝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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