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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贫困治理绩效评估的视角看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思考与对策
一、引言
贫困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贫困治理绩效评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贫困治理取得重大进展,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数量实现年均千万以上的减少,从2012年底9899万人减少到2019年底的551万人,同期贫困发生率从10.2%降至0.6%。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持续推进农村全面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随着我国农村绝对贫困的消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对我国贫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也意味着我们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需要通过乡村振兴继续得以巩固和拓展,乡村振兴要在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推进和发展,在二者的有效衔接中不断优化贫困治理体系和提升贫困治理能力。随着我国由消除绝对贫困转向缓解相对贫困,我们还要通过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对贫困问题,同时也为解决好“三农”问题,加快我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扎实基础。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二者之间的关系,从2018年2月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就明确指出,“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随后在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又明确要求“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对摘帽后的贫困县要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发展成果”;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强调,“抓紧研究制定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意见”。我国当前正处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政策叠加期,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存在着以内容共融、作用互构和主体一致为表征的互涵式关联,二者作为不同发展阶段的战略任务并不是相互孤立的,而是相互支撑、相互配合、有机衔接、良性互动的统一体,要统筹协调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一方面要充分借鉴和利用脱贫攻坚积累的成功经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起步做好准备,另一方面要在乡村振兴中对已经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予以关注,保证脱贫攻坚成果的稳定性、持续性和长效性。因此,在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两大战略背景下,科学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评估体系,正确评估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绩效十分必要,这不仅有利于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支撑,而且有利于客观评价农村贫困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基础。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评估体系构建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内容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期内我国采取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生态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对口帮扶、社保兜底等一系列超常规举措,以“两不愁三保障”为底线目标,实现了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的全部脱贫、贫困县的全部摘帽,解决了我国农村绝对贫困问题。首先,要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成果稳定可持续。脱贫攻坚成果来之不易,对于已经取得的“两不愁三保障”等领域的成果必须守好保住,防范和化解新致贫和再返贫的风险;
对于脱贫摘帽的地方,仍要留出缓冲期和巩固期,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
对于脱贫攻坚实践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及时跟进和调整,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国的扶贫政策。其次,要拓展好脱贫成果,让脱贫攻坚成果发挥更大效用。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要认真总结“五级书记抓扶贫”“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等经验做法,拓展扶贫措施的辐射带动范围;
要系统梳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思路和方法,拓展“精准”方法论的应用领域;
要注重拓展的时序性和灵活性,根据实际情况有步骤、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各项工作。再次,要做好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促进农业农村持续健康发展。在对象衔接上,从聚焦贫困人口和贫困县逐步向聚焦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过渡;
在政策衔接上,逐渐从超常举措向常态帮扶转变,从集中攻坚向长效机制转变;
在战略衔接上,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转变,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体系构建
贫困治理绩效评估是我国贫困治理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是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参考。能否有效发挥贫困治理绩效评估的重要作用,取决于能否科学合理地构建评估体系。国内外在贫困治理绩效评估体系方面做了诸多探索,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和完善,比如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的人类发展指数(HDI)、牛津大学的多维贫困指数(MPI)以及国内的全面小康指数、绿色减贫指数等等。在借鉴已有的评估体系的基础之上,根据第六次全国农业普查行政村普查表基本信息,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评估体系,对我国中西部22个省份农村贫困治理能力进行评估,主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展开,以求发现目前各省贫困治理的现状以及乡村振兴的基础等问题。
1.指标体系的构建
首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体系的构建要紧紧结合当前农村地区发展实际,尤其是脱贫攻坚以来,贫困地区发展变化情况。[6]脱贫攻坚以来,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贫困村面貌有所改善,但是受到地理位置、传统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不少农村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仍然相对落后。因此,指标体系要参照国内外乡村振兴和贫困治理绩效评估体系相关理论,尽可能全面客观地反映出扶贫脱贫效果和乡村振兴的基础,实现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统一。其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体系的构建要以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中国“三农”现实难题和迫切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同时将借鉴国内外考核指标体系研究、扶贫开发考核指标体系的理论方法和框架,结合不同区域和部门的规范化研究体系,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评估体系,提高指标体系的权威性和科学性。再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体系是一个综合的指标体系,应当涉及到产业发展、生态保护、乡村治理、农民增收等诸多方面,一方面体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紧扣乡村振兴的20字方针,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在充分考虑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之上重点关注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结合全国各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实际情况,根据以上原则和构建思路,并借鉴现有的权威的相关指标,本文构建了包含五个维度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体系(见表1)。根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内容和要求,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脱贫攻坚为乡村振兴打下良好的基础,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有效延伸。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展开评估体现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机统一。需要明确,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重点,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村经济是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宜居是乡村振兴关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举措,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乡村是中华文明的基本载体;
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基础,社会治理的基础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健全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固本之策。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根本,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关乎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为此,在指标体系设计过程中,结合第六次农普行政村普查数据,充分考虑巩固拓展产业扶贫同产业兴旺衔接、巩固拓展绿色减贫同生态宜居衔接、巩固拓展文化扶贫同乡风文明衔接、巩固拓展基层治理同治理有效衔接、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同生活富裕衔接五个层面,力图全面真实反映当前我国农村贫困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参考。
2.指标体系的计算方法
本文所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数是衡量我国农村贫困治理能力水平的一个直观表征,力争全面反映我国农村贫困治理绩效的区域差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数综合指数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构成,是衡量一个地区贫困治理绩效水平同乡村振兴发展的综合指数。在确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体系的框架和指标之后,需要进一步确定以下几个主要内容:一是如何对指标进行同向化处理;
二是如何对指标进行标标准化处理;
三是如何实现数据的标准化采集;
四是如何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
(1)指标体系中指标同向化处理方法土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体系是对所有评估指标数据进行合成的相对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评估指标指数值是在各评估指标标准化数值的基础上,按照事先赋予的权数,加权综合而成。对于正向和逆向指标的处理,在评估指标中,与贫困治理能力水平正相关的指标为正指标,无需进行同向化处理;
而与贫困治理能力负相关的指标为逆指标,本文采用倒数法、最大值相减法、定值相减法等方法对此进行了正向化处理。
(2)指标体系中指标标准化处理方法土
数据的标准化是将数据按比例缩放,使之落入一个小的特定区间。这样去除数据的单位限制,将其转化为无量纲的纯数值,便于不同单位或量级的指标能够进行比较和加权。本文采用了通用性更强、实际操作更简便、指标的数学理论含义更清晰的创新型“定基极差法”来进行各级基础指标的数值测算。为实现指标的横(空间)、纵(时间)向的全向可比性,“定基极差法”采用以某特定年为基准年,以类似标准极差法的数学形式实现二级基础指标的无量纲标准化转换,并在此基础上,以事先确定的各指标权重,通过逐级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最终的省、城市及区域的综合指数。采用定基极差法所计算的各二级指标以及由此整合的一级指标,由于采用特定基准年的定值测度为统一参考系,且各指标具有预定的固定权重值,使各级指标的度量值能真实地反映区域间、年度间的贫困治理能力综合水平的差异,使指标具有跨区域、跨年度、时空二维可比性。
(3)数据标准化采集土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标体系通过计算总指数和分指数方法监测评估各个地区乡村贫困治理的总体情况及各个要素的情况。本文选择用多级综合方法,将各项反映乡村贫困治理基本特征的指标转化为综合反映乡村贫困治理水平的总指数。为确保测度结果的客观公正,所有指标口径概念均与国家统计局相关统计制度保持一致。在本文的表和图中,凡是原始数据表均标注了出处;
指标结构表和测算表均为本文自行编列,不再一一标明出处。
(4)指标权重设置土
鉴于各指标要素的影响和作用颇不相同,为保证指数测度的客观,本文在认真研究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指标体系进行了论证和遴选,并采用类似“德尔菲法”进行权重分配。鉴于二级指标对于乡村贫困治理的作用很难区分大小,为了保证指标的公平性和客观性,对所有的一级指标采取均权的方法,也就是巩固拓展产业扶贫同产业兴旺衔接、巩固拓展绿色减贫同生态宜居衔接、巩固拓展文化扶贫同乡风文明衔接、巩固拓展基层治理同治理有效衔接、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同生活富裕衔接五个一级指标的权重为0.2。根据数据的可得性,对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再采用均权法得出权重,分别为通过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平均面积、按测土配方施肥的耕地平均面积、全年村集体经济平均收入、全年村级办公平均支出为0.05;
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的行政村比例、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的行政村比例、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的行政村比例、有畜禽集中养殖区的行政村比例、通公共交通的行政村比例、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的行政村比例的权重为0.03;
有体育健身场所的行政村比例、有图书室(馆)、文化站的行政村比例、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的行政村比例、有卫生室的行政村比例为0.05;
村干部平均人数、党支部书记平均年龄、党支部书记平均受教育程度为0.07;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比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比例、农村居民低保覆盖率为0.05。
三、评估结果与分析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调查数据,本文测算得到了我国中西部22个省(区、市)乡村各项指标的结果,并进行了相应的分析。
(一)综合得分
按照上文构建的指标体系和计算方法对省际间乡村贫困治理绩效情况进行了测算,结果如表2所示。测算结果显示,我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综合指数的平均值为0.4335。在参与测算的中西部22个省(区、市)中,有安徽、内蒙古、云南、湖南、广西、江西、新疆、河北、吉林、黑龙江、河南、重庆、湖北等13个省(区、市)指数值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他9个省(区、市)的指数值低于平均水平。高于平均值的13个省份中中部省份占69.23%,西部省份占30.77%;
低于平均值的9个省份中有8个处于西部地区,占到88.89%。整体来看,西部地区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评估中排名比较靠后,这与其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很大的关系。受自然地理和历史人文因素的影响,西部地区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虽然西部地区已经实现了全部贫困县脱贫摘帽,但是西部地区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拓展的压力和需求也最强烈、最迫切,亟需正视差距和挑战,及时对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进行巩固和拓展,保证贫困群众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巩固拓展产业扶贫同产业兴旺衔接
脱贫攻坚期内产业扶贫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摆脱贫穷的基本路径和方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背景下,农村不仅要通过发展产业实现脱贫致富,而且要形成可持续增收的产业体系,真正释放农村产业潜力。本文将高标准农田、耕地面积、村集体收入、村级办公支出等纳入产业发展这一维度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黑龙江、内蒙古、云南、新疆、安徽的产业发展度得分相对较高,排在前五名,这些省份的农村地区在脱贫攻坚期内出台多项支持产业扶贫的政策,有效撬动了本地区发展的潜力,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方面打下扎实基础,具有明显优势。比如黑龙江行政村的产业发展度得分达到0.113,这一方面与黑龙江地广人稀、人均耕地面积多有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黑龙江在乡村振兴战略下拥有巨大产业发展优势。排在后三名的省份是山西(0.008)、山东(0.01)、陕西(0.01)、海南(0.014),这些省份的农村地区在产业发展方面得分不高,说明村一级的产业基础仍相对薄弱,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方面需要予以足够重视。
(三)巩固拓展绿色减贫同生态宜居衔接
乡村不仅要整洁美丽也要生态宜居,不仅要保护好乡村的绿水青山也要通过发展绿色经济转化为金山银山。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在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过程中充分重视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将绿色减贫贯穿始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乡村振兴奠定了重要基础。评估结果显示,河北、安徽、湖北、江西、湖南、重庆、山西、海南、广西这9个省份的生态宜居度得分在平均分0.0729以上,反映出这些省份的农村地区在脱贫攻坚期内走绿色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由于这一维度考察的指标主要涉及行政村是否有路灯、生活垃圾是否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是否集中处理、是否有畜禽集中养殖区、通公共交通和是否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等情况,得分较高和排名靠前的省份在这些方面表现相对较好,尤其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方面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在行政村道路亮化、通行和物流方面为当地老百姓提供了宜居的环境,使得农村成为农民安居乐业的家园。同时也应该看到,部分省份得分较低、排名靠后,比如四川、西藏的得分低于0.05,排名后五位的四川、西藏、黑龙江、新疆、云南等省份均位于我国的西部贫困地区,且多为深度贫困地区,这些地区在脱贫攻坚期内如何发挥自身的生态资源优势,弥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背景下生态宜居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仍然面临巨大挑战。
(四)巩固拓展文化扶贫同乡风文明衔接
我国农村地区同样有着丰富的精神文化需求,这部分需求如果得到满足将极大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期内中西部22个省份在农村地区通过文化扶贫、精神扶贫等方式,丰富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努力消除贫困群众“懒散闲”“等靠要”的生活方式,打造丰富多彩、全民参与的文化活动。根据数据有效性和可得性,本文将体育健身场所、图书室(馆)、文化站、农民业余文化组织、卫生室等纳入乡风文明这一维度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安徽、内蒙古、吉林、重庆、江西五省的乡风文明度得分排在前五名,相对来说中部省份的行政村在乡风文明方面能力和成效更为显著,比如安徽乡风文明得分为0.13,安徽省农村地区在图书室、文化站、体育健身场所建设等方面成效比较明显;
而排在后三名的是宁夏(0.06)、青海(0.063)、贵州(0.067),这些省份是我国主要的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虽然在脱贫攻坚期内对于行政村在乡风文明方面做了诸多努力和改善,但是从全国整体情况来看仍然相对较弱,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乡风文明成为这些地区的工作重点和难点。
(五)巩固拓展基层治理同治理有效衔接
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要求,我国相继为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组建驻村工作队、开展结对帮扶与组织培训,农村贫困地区乡村治理能力得到极大改善。如果乡村缺乏优秀的人才、缺乏有效的治理,将直接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本文将村干部人数、党支部书记年龄、党支部书记受教育程度等纳入巩固拓展基层治理同治理有效衔接这一维度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海南、安徽、广西、湖南、河南五省的得分排在前五名,说明这些省份的农村地区在乡村治理方面储备一批年轻有为的干部队伍,不仅在脱贫攻坚期内带领农民脱贫致富,而且也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智力支撑。但是同时也有一些省份的农村地区在巩固拓展基层治理同治理有效衔接方面的得分较低,比如西藏(0.067)、贵州(0.07)、青海(0.072),这也反映出我国贫困地区乡村治理能力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努力和提升的空间较大。
(六)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同生活富裕衔接
农村居民在脱贫攻坚期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的底线目标之后,如何让农村居民过上富裕的生活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之一。生活富裕不仅要使农民增收,还要全面提高农民的身体和文化素质,要做到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同生活富裕衔接。根据数据有效性和可得性,本文中主要考察了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情况、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农村居民低保覆盖率等指标。评估结果显示,甘肃、西藏、安徽、青海、湖南在这一维度得分排在前五名,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期内积极做好“两不愁三保障”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了基础。相比较而言,海南、黑龙江、吉林等省份的排名落在了后三位上,这反映出这些地区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与城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尤其在农村社会保障方面有着很大改善和提升空间。在脱贫摘帽后仍要继续考虑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防止新致贫和再返贫等问题,在农村居民生活富裕这一方面要给予更大专注和支持,让农村居民过上好日子。
四、政策建议
脱贫攻坚期不仅解决了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问题,而且通过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电商扶贫、驻村帮扶、技能培训等一系列举措培育了优质产业、壮大了基层党组织、激发了内生动力、丰富了治理经验,从而如期实现了脱贫攻坚目标。脱贫攻坚成果来之不易,乡村振兴任重道远,要坚持全面系统的理念和思维,着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第一,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可持续性强的产业。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从产业扶贫到产业兴旺,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最大结合点,也是农村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脱贫攻坚期内农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仅是实现了从无到有,接下来如何做大、做强、做好仍然面临诸多挑战。为此需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地区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产业的支持和帮扶力度,积极打造适合本区域的、可长期发展的产业,同时要注重对产业配套的更新换代,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创新产业发展模式,给当地农民带来可持续的收入。
第二,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将农村贫困地区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无论是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都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而是要在“两山”理论的指导下,稳步推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针对农村贫困地区所拥有的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优势,要适当增加相关的人财物投入,挖掘其生态动能,**其发展瓶颈,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地方资源优势的特色经济,在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将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
第三,进一步发挥乡风文化建设的作用,极营造良好文化氛围。以农村贫困地区为主战场开展的脱贫攻坚为贫困人口和贫困村传统文化保护、乡风文化建设奠定了扎实基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离不开农民个体的主动参与、离不开基层组织的团结协作,更离不开乡风民俗的文明淳朴。为此要积极发挥乡村文化建设的作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农村群众的精神家园,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乡风,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文化氛围。
第四,进一步健全村级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脱贫攻坚期内全国上下“五级书记抓扶贫”为基层贫困治理注入了强大动力,同时选派优秀第一书记、组建驻村工作队也为基层贫困治理注入了新鲜血液和创新理念。接下来要认真总结脱贫攻坚期的经验和教训,将村级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选优配强乡党委和村“两委”班子,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进一步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美好。脱贫攻坚期内以“两不愁三保障”为底线,农村贫困群众在温饱、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有了大幅改观,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下的生活富裕目标奠定了必要基础。全面脱贫后,一方面要做好教育、医疗、就业等各项扶贫政策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的过渡与衔接,另一方面也要积极推进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切实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