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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建议【完整版】

时间:2023-02-27 14:05:1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建议【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2年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建议【完整版】

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建议

近年来,富宁县全县上下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基础上,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壮大村集体经济为突破口,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着力点,不断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和高度融合,实现广大困难群众长效收益,脱贫致富。

一、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衔接现状

(一)打造了一批优势产业。全县甘蔗、八角、油茶、畜牧养殖等传统优势产业进一步巩固提升,食用菌、柑橘、中药材等新兴产业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全县困难群众增收的支柱产业。小菌棒变成了脱贫攻坚的加力棒,小甘蔗做成了大产业,砂糖桔成促农增收“甜蜜果”。全县产业覆盖有产业发展条件贫困户14988户,基本实现产业到户全覆盖。

(二)培育了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引进培育了云南富宁县湘桂糖业有限公司、云南强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富宁鑫橘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富宁云桔源砂糖桔种植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建产业基地,下联合作社带农户,上打品牌拓市场,公司、合作社逐步发展壮大。全县共有农产品加工企业21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807家。共有12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带贫,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4988户62734人实现产业增收。

(三)探索了多种带贫模式。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贫困户”模式,以产业项目和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实施带贫减贫,引导鼓励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村集体经济收益有条件量化、就业(务工)帮带、技术帮带、订单收购、土地流转等方式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稳固利益联结机制,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及意愿的贫困户14988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保障贫困人口长期稳定收益。

(四)群众内生动力明显增强。根据贫困劳动力生产、就业、创业需求,依托农业科技培训、就业扶贫培训和项目实施培训等多渠道,大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升贫困群众科技意识和劳动技能水平,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和自我造血功能。从驻村工作队队员及第一书记、农技人员、帮扶干部、村组干部中选聘400多名产业发展指导员,对贫困户开展面对面的生产经营指导服务,同时,积极向群众开展感恩教育等措施,让群众知恩、感恩,从而逐步树立起我要致富的强烈发展愿望,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

二、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衔接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农业基础设施需进一步提升。富宁县山高坡陡,耕地条件差,机械化耕作难度大。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村机耕道路建设滞后,农田水利配套设施不足,“大灾大减产,小灾小减产,风调雨顺增点产”的生产局面尚未根本改变,给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特别是引进龙头农业企业带来困难,严重制约了产业规模化发展和效益。

(二)扶贫产业和带贫主体仍需长期培育和扶持。经过多年不懈努力,全县扶贫产业和带贫主体总体实现了长足发展,但投入不足,规模化基地少,集约化程度不高,统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操作推进缓慢,致使产量低,产品质量不高,经济效益差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带贫主体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还需不断巩固完善,特别是种养业受生产周期的客观规律制约,部分新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短期内见效较慢,需保持定力耐心,长期精心培育。

(三)产业培育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十分艰巨。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收官阶段,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胜券在握、目标可期,但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将是一场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宏伟工程,特别是产业发展问题大部分是长期的,攻坚期内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在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加强总体谋划、创造有利条件、分阶段逐步解决,对全县各基层干部如何加强政策研究储备,编制好“十四五”发展规划,提早研究2020年后产业培育相关政策调整完善是个不小的考验。

三、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建议

(一)将脱贫攻坚中集中投向贫困群体的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策。一是针对性提升与农户配套的生产性基础设施条件。更加重视修建或完善生产道路、小型灌溉等设施,有效改善生产条件;二是更加重视适宜性技术支持。通过合理选择并输入适宜本县的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机械,使适用农业技术的推广,更加符合我县农户的实际需求,与我县农民拥有的传统技艺有机结合;三是合理拓展部分扶贫政策惠及的对象范围。通过政策调整和完善,将在脱贫攻坚中增强贫困户发展能力的政策举措转变为能够帮助广大农户参与乡村振兴并分享乡村红利的政策安排。

(二)将脱贫攻坚中瞄准贫困群众个体发展的政策转变为支持多元主体合作发展的政策。一是进一步加强扶贫产业、带贫主体长期培育和扶持。高度重视产业发展,将脱贫攻坚产业扶贫政策纳入乡村振兴范畴,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通过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到富宁建立生产基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特色农业产业,带动广大群众增收致富;二是支持多元化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支持鼓励农户建立规范的农民合作组织,引导扶贫新型经营主体、社会资本以产销对接、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三是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性服务业,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拓展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来源。

(三)将脱贫攻坚中针对贫困群体的日常帮扶措施转变为乡村振兴框架下的常态化民生政策。一是将特惠性扶贫政策转变为普惠性的民生政策。将单纯针对贫困户的扶持政策转变为对乡村低收入群体的常态化扶持政策;将兜底政策并入乡村振兴政策的民生领域,形成乡村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政策;将住房政策并入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政策,协同推进乡村住房条件改善与人居环境提升;二是弱化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公共服务的政策差异。加大对产业、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的投入,将公共服务领域对贫困户的特殊扶持政策拓展为乡村居民能够同等享受的普惠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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