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财务基本制度(9篇),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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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基本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部财务管理,严明财经纪律,合理使用经费,保障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1、部机关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本着勤俭节约、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做到有计划、有安排,合理使用经费。
2、组织部财务管理工作设在办公室,会计和报帐员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兼,所有经费要严格执行预算外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各科室所收的费用应由办公室统一收取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私立帐户和小金库。
3、所有经费支出,实行部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一般经费支出,由常务副部长审核、部长审批后支付,数额较大的经费(10000元以上)支出,由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财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有关财务规定,对帐务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凭证合法、账款相符、帐目清楚。
5、财务人员每月向部长汇报一次本月财务经费和党费收支情况,每季度向部务会议作一次资金使用情况汇报,便于资金合理使用。
财务基本制度篇1
1、党费收缴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单独设立帐户管理,专款专用。
2、党费的上解、下拨和支出,由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财务基本制度篇2
1、因公出差。部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按出差地点、时间、标准计算所需差旅费,借款由部长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2、报销标准。(1)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均按照X财政局X年印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报销标准执行,超出部分自理。(2)严格控制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高等舱、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出差路途较远或遇出差任务紧急的,经部长批准后方可乘坐上述交通工具。(3)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或旗委正式行文要求参加的在市外召开的各类会议、培训班,一般不公费派人参加。(4)部机关组织人员外出学习考察的费用,须经部长会议研究决定。
3、报销程序。工作人员出差、学习回来后,应在3天内办理有关报销手续,按规定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标准等,所有票据必须符合财务规定,经常务副部长审核、部长审批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有借款手续的,在报销费用中扣除。
财务基本制度篇3
1、报帐员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定,每月底向旗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报帐手续,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和入帐。
2、部领导要定期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维护财经制度的严肃性。
财务基本制度篇4
1、办公用品实行登记领发制度,各科室所需办公用品,由科室列出计划,办公室统一购买后登记发放。
2、购买大型办公设备或数量较多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报请常务副部长审批,经部长批准后购置。
3、未经部领导批准,个人和科室不得擅自购买办公用品,否则费用自理。
4、对大型办公设备、贵重器材的维修、保养、更换,由各科室列出计划,报请常务副部长同意,经部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具体办理。
5、各类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各项经费的支付,均由办公室统一计划、统一采购、统一结算。
财务基本制度篇5
1、部内各科室打印、复印的各种文字材料实行登记制度。
2、外单位来我部复印文件材料按规定收取费用,复印B5纸每张0.4元、B4纸每张0.8元,A4纸每张0.5元,由办公室开据复印票据后,微机工作人员凭票复印。
3、外单位来我部收、发传真,按规定收取费用,收传真每张收取费用0.5元,发传真每张收取费用1元。
4、本部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打印、复印个人资料,否则按以上规定收取费用。
财务基本制度篇6
1、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由用车人签名并注明加油事由、出差地点、行驶里程,由办公室开据汽油票,经常务副部长审批后,到指定加油站加油,无用车人签名和领导审批的油票一律无效。
2、小车用油要按里程定量,严格控制油料,根据工作需要,一般轿车用油每百公里加油不得超过10公升,越野车每百公里不得超过15公升。
3、非特殊情况不得用现金加油,外出需现金加油时,要有当天出具的正式税务发票并由当事人注明情况,方可报销。
财务基本制度篇7
1、电话费实行定额管理,部长、副部长和机关工委书记每月核定电话费150元,各科室每月核定100元,打字室每月核定80元,超出核定费用由科室自负。
2、严格控制电话费的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准个人打长途和168等信息服务电话,对超出规定范围的电话费,一律由各科室或个人承担。
财务基本制度篇8
1、部内固定资产和办公设施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科室使用的办公设施,经办公室统一登记后由各科室负责管理,不得损坏丢失,否则由科室负责。
2、部内各类办公设施和贵重器材原则上不得外借和租用,需外借使用时,须经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
3、贵重器材和设备要妥善管理,发生故障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进行及时排除,以免影响工作。
4、因人为因素,致使贵重财产丢失或造成损坏的,视情节要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5、部内固定资产的购置、转让、变卖、报废,须经部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进行处理。
6、干部职工因工作变动,必须交清所保管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财务基本制度篇9
为了加强内外联系和部门之间的交往,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切实做好接待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接待原则:坚持热情、友好、周到、节约的原则。
2、接待范围:来我部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部门领导;来我部进行考察学习、办理业务的兄弟旗区单位或周边友邻地区单位的客人;来部办理公务的有关单位人员和其他需要接待的客人等。
3、接待标准:
(1)接待上级领导,由部长确定招待标准和参陪人员,由常务副部长主办,办公室具体操办。
(2)接待兄弟旗区或友邻地区客人,经部长同意后,由常务副部长确定具体招待标准和参陪人员,由办公室具体安排。
(3)接待其他客人,经常务副部长批准后,由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由办公室具体安排。
(4)部机关工作人员因加班不能回家就餐的,经常务副部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安排工作餐,工作餐一律不准上烟酒。
(5)除接待上级领导和贵宾外,一般宴请不准使用高档酒水和香烟。
(6)部内一切接待安排均实行派单制,由常务副部长具体确定接待地点、接待标准、参陪人员,填写接待派遣单,办公室具体安排。一般接待由办公室财务人员签字,重要或大型接待由常务副部长签字,未经部领导批准,各科室一律不准随意宴请或安排就餐,否则一切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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