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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6篇

时间:2023-04-03 07:05:04 来源:网友投稿

组织生活会制度6篇组织生活会制度 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内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通过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党支部的凝聚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生活会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组织生活会制度6篇

篇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 党内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 1 次, 通过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 增强全体党员 的党性意识和党支部的凝聚力、 战斗力。

 二、 党员 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 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三、 每位党员 深入剖析自 己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写出党性分析材料。

 四、 党员 在组织生活会上, 要针对自 己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其它党员 、 群众提出的意见, 负责任地作出检查和说明,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

 五、 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对开好组织生活会负责, 并承担制定和落实党支部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六、 组织生活会情况、 党员 群众对党支部的意见和支部整改措施, 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 民主评议党员 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 每年一次, 参评对象为全体党员 。

 2、 开展民主评议, 以《党章》 规定的党员 标准和《准则》 为主要依据, 主要内容是:

 是否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坚持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立足本职、 脚踏实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 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决定、 决议; 是否站在改革前列, 维护改革大局, 树立正确的利益观、 是否严守党纪、 政纪、 国法, 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是否艰苦奋斗, 廉洁奉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 自 觉维护群众利益。

 3、 民主评议党员 工作要突出 重点, 注重实效, 简便易行, 其步骤为:

 学习教育、 自 我评价、 民主评议、 组织考察、处理。

 4、 民主评议的基础上, 基层党支部按上级要求评选出 优秀党员 , 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 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篇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 关于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民主生活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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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会前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根据上级组织安排,确定民主生活会议议题。

 三、要提前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并将方案告知所有党员,可邀请上级组织部门同志参加。

 四、全体成员要结合主要议题,认真准备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五、全体成员要围绕主要议题,坚持“团结、批评、团结” 的方针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地进行谈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民主生活会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增进团结、推进工作的目的。

 七、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八、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保证记录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删改。

 九、要及时将全体成员发言材料、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和综合情况报上级组织部门。

 十、要将会议情况、全体成员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关于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5、民主生活会应紧紧围绕议题,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工作汇报会或工作部署会。

 二、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

 党委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六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一般应在十二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

 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四、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

 1、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 3 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发言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1)确定中心议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2)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党委成员可通过个别谈心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 。(3)发出会议通知。党委(党组)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作好开会准备工作。(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成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3、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1)指定专人做会议记录,所有到会人员在出勤本上签到。(2)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

 容,并提出具体要求。(3)学习上级有关文件。(4)党委成员发言,对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5)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上提出的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6)对会议进程、会议谈话做好详细记录,经党委书记签名后妥为保存。

 4、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1)制定整改措施。对于党委成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定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2)及时汇报。党委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3)及时通报。要用适当的方式将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通报,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五、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党委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纠正自己的缺点,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关于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三):2016 党的群众路线和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8 篇

 第 1 篇

 根据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按照《经信委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方案》,为确保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三严三实”为基础;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狠抓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的本领,为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会议主题和目标任务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是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

 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觉悟的重要考验。委属各党(总)支部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坚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认真查摆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的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形成共识、促进工作的目的,为全系统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坚实基础;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会议效果要达到规定要求、干部信服、群众认可。

 三、会议时间及参加人员

 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在 2016 年 6 月上旬左右,具体时间待报县委第六督导组确定后另行通知,会期 1 天。参加会议人员为党委(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请假。会议邀请县委第六督导组到会指导。

 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安排在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后召开,委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成员分别到联系单位参加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四、方法步骤

 1、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通知精神和县委第六督导组具体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工作方案。

 2、深化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在前一段学习基础上,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继续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三严三实”要求,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精神,认真研读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文件和学习书目,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深入听取意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上级点、典型对照和深入基层调研、民主评议、座谈、意见箱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广泛征求了党员、职工群众对党委领导班子、支部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分析思想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以笼统的班子问题代替个人存在的问题,以基层单位的问题代替领导班子的问题,以客观原因的分析代替主观思想的剖析。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归纳、分类,形成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具体实在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给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本人。

 4.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主要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必谈”:即领导班子(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班子(党支部)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支部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督导组(指导组)与班子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心交心的方式以面对面交谈形式进行,在谈话交心过程中要敞开心扉,坦诚相见,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

 恳的互相批评,会上批评的事项在会前要达成共识或基本达成共识,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民主生活会前。

 5、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前期征求的意见建议和个人工作实际进行撰写。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个人剖析问题要深,要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上找原因,一是查一查在信仰方面,是否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办实事;二是在党性修养方面,是否缺乏党性原则;三是在纪律方面,是否贯彻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在有关政策解释和宣传等方面是否符合规定;五是在领导人行使权利、接受监督方面,是否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六是从生活方面查四风,主要看是否存在等级观念、铺张浪费等。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对照检查材料要自己动手撰写。党委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重点剖析班子“四风”方面的问题,结合经信委实际,进一步深刻查摆分析,针对查摆问题,要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等。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党支部)主要领导主持撰写,作为整改的重要依据,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在系统内进行通报。

 五、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每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主要看,是否明确摆出“四风”问题,对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是否逐一检查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回应;是否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是否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相互批评主要看,班子成员之间是否相互提出批评意见,批评是否触及到被批评者的主要问题,是否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高质量。要保证领导班子成员有充分的发言时间,要做到“五必谈”:即必须谈自身存在的问题;必须谈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必须谈个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必须谈班子存在的问题;必须谈对班子的整改建议。要做到“四个不怕”:即查找问题不怕深;吸纳意见不怕刺;亮出问题不怕丑;触及思想不怕痛。

 专题民主生活会由经信委党委书记、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主要议程:

 1、党委书记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筹备情况和征求意见、查找问题情况。

 2、党委副书记通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情况。

 3、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按班子排序依次、逐一进行,每位班子成员自我批评后,其他班子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4、县委第六督导组负责人对会议召开情况进行评价,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要求。

  5、主持人作简短会议总结。党委专题民主生活召开之后,各党(总)支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经信委教育实践活动指导组成员分别参加各单位专题组织生活会。

 六、抓好落实整改

 1、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对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注意收集各单位和职工群众等对党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评价意见建议。

 2、上报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 15 日内形成专题报告,经县委第六督导组审阅同意后,向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上报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发言...

篇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制度

 一、 为了 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果, 充分发挥党员 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党员 必须在所属支部过组织生活。

 二、 组织生活会每月 召开一次, 必要时可开多次, 会议分别由书记、 乡 长及村党支部书记, 村委会主任主持。

 三、 党员 领导干部要过双重组织生活。

 四、 党员 无特殊原因必须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有事有病需要事先请假。

 五、 党组织生活要讲求实效, 会前有准备, 会议内容要明确,每次组织生活都要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 要根据党在不同时期的任务和中心工作来进行。

 六、 每位党员 都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 己的思想和工作, 自学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对党要忠诚、 襟怀坦白、 旗帜鲜明、 立场坚定。

 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目 标管理责任制, 明确分工, 落实责任; 支部工作年初有安排, 年终有总结, 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 加强党组织的自 身建设, 搞好党员 的教育、 管理和监督, 做好发展党员 工作, 发挥党员 的先锋模范作用。

 4、 密切联系 群众, 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做好群众工作, 搞好各项服务。

 5、 领导村委会和共青团、 妇联等群众组织, 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 章程独立自 主地开展工作。

  “三会一课” 制度

 1、 定期召开支部大会、 支委会、 党小组会, 按时上党课。

 2、 支部党员 大会, 每季度召开 1 次, 根据工作需要, 可适当增加支部党员 大会的次数或提前召开支部党员 大会。

 3、 支部委员 会, 每月 召开 1 次。

 如遇有紧急问题需要解决,可随时召开。

 4、 党小组会, 每月 召开 1 次。

 如支部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可适当增加次数。

 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小组会的督促检查。

 5、 党课, 每半年上 1 次。

 邀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 有关部门负责人或由支部书记结合党员 思想实际讲课。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 民主评议党员 工作, 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进行, 一般每年进行 1 次。

 2、 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 表彰优秀党员 , 处置不合格党员 , 提高党员 素质, 增强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3、 按照民主评议党员 的总要求, 结合实际, 确定评议党员的具体内容。

 4、 在评议中, 重点抓好学习 教育、 自 我评价、 民主评议、组织考察、 表彰和处理等五个环节, 方法要简便易行, 时间要相对集中。

 5、 党组织要事先了 解党员 思想、 学习、 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避免仓促从事。

 6、 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 登记表。

 评议时形成的有关材料要归档。

 联系和服务群众“三项制度”

  1、 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周 一次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村、 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周集中接待群众不得少于 1 次, 每次不少于半天。

 要耐心听取群众反映问题, 认真做好记录。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 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同时,设立“书记信箱”, 建立群众“说事制度”, 公开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 开通热线电话、 举报电话等方式, 畅通群众反映情况、 发表意见的渠道。

 2、 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 每年两次进家入户 走访群众制度。村、 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 要制定进家入户 走访群众的分工计划, 班子成员 每年到本村、 本社区每户 群众家庭走访不少于两次。

 重点家访困难户 、 上访户 、 致富能人、 老党员 和老干部, 重点了 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和问题等。

 对群众提出的问题, 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答复, 及时解决。

 村、 社区每月 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 对在走访群众过程中收集到的社情民意进行专题研究, 作出工作安排。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 和党员结对联系 、 帮扶群众制度, 推行“党群连心卡”, 把联系 服务工作做细做实。

 3、 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制度。

 村、 社区党组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 在做好详细登记的基础上, 根

 据职责权限, 确定群众意见承办、 协办单位和责任人, 限时办理, 并将办理情况或办理结果及时反馈反映人。

 对群众普遍关心的共性问题和各界关注程度高的意见的办理情况, 进行公开、 集中反馈。

 对一些需要通过阶段性工作才能处理的问题, 可随时反馈处理的进展情况。

 对个别群众反映意见的办理情况, 进行个别反馈。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的方针,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 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 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 程, 经常分析情况, 搞好规划, 原则上每年发展 1—2 名 新党员 , 培养 3—5 名 入党积极分子, 注意吸收优秀青年、 妇女入党。

 3、 党支部要指定 1-2 名 正式党员 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 并吸收积极分子听党课, 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参加党的一些活动, 经常分配给他们一定的工作, 让他们经受锻炼和考验。

 4、 对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 教育后, 才能列入发展对象, 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拟接收为预备党员 的积极分子和即将转正的预备党员 要进行公示, 以接受党员 、 群众的监督。

 5、 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 或预备党员 转正时, 必须按党章规定程序进行, 做到手续齐全, 材料完备, 严禁弄虚作假或搞突击入党。

 党费收缴制度

 1、 每个党员 都要自 觉地向所在党小组交纳党费,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 交纳或不能按月 交纳时, 经支部同意, 可以委托其他党员 代交、 预交或补交。

 补交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

 2、 按期、 按标准收取和上缴党员 交纳的党费, 并建立党费帐簿, 按月 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3、 经常向党员 宣传交纳党费的意义, 增强党员 交纳党费的自 觉性。

 4、 新党员 的党费应从批准为预备党员 的当月 开始交纳。

 5、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 , 支部应及时提出批评、 教育, 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 不交纳党费的一律按自 动脱党处理。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 党员 外出前必须向党支部报告, 说明外出的理由、 时间、地址等。

 党支部对外出党员 过组织生活、 缴纳党费等情况,要详细记载。

 2、 临时性、 间断性外出 , 离家较近的党员 , 应参加统一的组织活动。

 3、 对外出 时间长、 地点不够固定的党员 , 党支部应定期通信联系。

 外出党员 应主动定期向支部汇报思想、 工作情况,按时缴纳党费。

 在返回期间, 要主动与支部保持联系, 支部要及时组织他们学习, 进行教育。

 4、 对外出地点比较固定, 外出时间在 6 个月 以上的党员 ,一般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 外出时间在 2-6 个月 之间的党员 ,则出 具党员 证明信, 或使用《流动党员 活动证》, 让他们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生活。

 5、 对 3 人以上集中外出、 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 , 应建立流动党员 党小组或党支部, 定期过好组织生活。

 6、 对外来党员 , 党支部应及时将他们编入党小组, 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加强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远程教育教学点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 努力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精神;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市委组织部和远程教育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员 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任务, 在县“电教办” 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党员 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

  2、 宣传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的模范事迹, 增强党性观念, 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 传播市场经济和科学技术知识, 帮助党员 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 刻苦钻研业务, 熟练掌握相关的电教业务技术, 逐步做到一专多能。

 4、 热爱本职工作, 忠于职守,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认真执行有关党员 电化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

 5、 了 解基层党员 的思想, 倾听他们的意见, 有针对性地做好电教播放、 收看工作, 做到播前的准备, 播后有讨论、 记录。

 6、 根据党员 教育的任务和目 标, 利用 电教手段, 特别是远程教育手段, 配合其它教育形式, 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出色地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一、 基本原则 ( 一)

 全体参与, 体现先进的原则。

 ( 二)

 量力而行, 重在兑现的原则。

 ( 三)

 以“实” 为首, 以“绩” 为准的原则。

 ( 四)

 长期坚持, 经常联系的原则。

 二、 承诺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承诺对象:

 党组织、 党员 领导干部及全体共产党员 。

 ( 一)

 党组织承诺的主要内容。

 党组织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加强自 身建设, 转变工作作风, 服务人民群众, 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 按照职能任务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重点从加强自 身建设, 带领干部职工完成工作任务, 为群众排忧解难、 办实事等方面作出承诺。

 ( 二)

 党员 领导干部承诺的主要内容。

 重点在选人用人, 重大决策, 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维护班子团结, 解决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和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 廉洁自 律等方面选择具体承诺事项。

 ( 三)

 一般党员 承诺的主要内容。

 重点在转变工作作风, 改善服务态度, 提高办事效率, 维护群众利益, 杜绝吃拿卡要、扶持救助弱势群体, 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等方面选择具体承诺事项。

 三、 承诺的方法步骤 党员 承诺, 每年进行一次。

 以党支部为单位的组织及每个党员 每年至少做一次公开承诺, 也可根据兑现情况多次做出承诺。

 具体按以下五个步骤组织实施:

 ( 一)

 提出承诺事项;

 ( 二)

 审核承诺事项;

 ( 三)

 编制承诺书;

 ( 四)

 公开承诺;

 ( 五)

 兑现承诺事项。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 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本组织“三重一大” 即:

 重大问题决策、 重大人事任免、 重大项目 安排、 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均交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在研究决定之前, 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 一)

 发展规划;( 二)

 各项规章制度 ( 三)

 工作计划;( 四)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发展对象, 评选优秀共产党员 。

 ( 五)人事变动、 干部调整, 干部的推荐、 培养、 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 考核、 任命、 免职; ( 六)

 重大的经费开支、 财务预决算、 项目 建设; ( 七)

 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的问题。

 二、 征求意见的形式 采取设立征求意见箱、 个别谈心、 召开征求意见会, 广泛听取党员 干部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本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尤其是在重大决定形成之前, 要几上几下, 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 使各项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三、 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 一)

 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 对其中不合法、 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 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

 工作, 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 二)

 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 要及时向全体党员 干部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 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 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 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 三)

 在实施过程中, 要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 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 党总支书记和各支部书记以及领导干部必须实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二、 报告内容:

 ( 1)

 领导干部本人、 配偶、 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 买卖、出租私房和集资建房的情况; ( 2)

 领导干部配偶、 子女从业情况;( 3)

 领导干部本人及家属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 4)领导干部本人因公因私出国( 境)

 情况;( 5)

 领导干部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及配偶、 子女出国( 境)

 定居情况; ( 6)领导干部家属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情况; ( 7)领导干部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况。

 三、 报告受理。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由各级纪委受理。

 四、 报告程序。

 报告人须在事前 10 日 内报告, 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 并附必要的说明材料), 由所在支部党组织或纪委签署意见后, 呈报乡 纪委备案。

 特殊情况事前来不及报告的, 事后一周内必须报告, 并说明情况。

 五、 要严格报告申报纪律, 按照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的规定, 对该申报不申报的要给予批评教育; 对不申报或不如实申报的, 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对违反有关规定, 构成违纪的加重处分, 并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 规范化,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一、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 参加会议的人员 要敞开思想, 各抒己见, 沟通思想;

 2、 坚持实事求是, 与人为善, 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 正确运用批评与自 我批评, 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 虚心接受他人意见, 从而增强团结, 改进工作。

 二、 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 交流思想认识, 总结经验教训。

 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 我批评——团结” 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 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 增强团结、 互相监督、 改进工作、 共同提高的目 的。

 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 召开时间:

 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根据实际需要, 也可随时召开, 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 8 至 10 月 份。

 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 民主生活会的内...

篇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 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认识二、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的现实紧迫性三、 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一、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认识

 (一)党的组织生活的内涵党的组织生活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党支部(总支)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以党支部(总支)、党小组为单位组织的以实施党员教育为目的的活动(党员活动日)。

 《 党章 》 第八条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 二)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要遵循的工作原则• 1、党的组织生活要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联系实际,促进各项工作;• 2、党的组织生活要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召力,激发党员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

 • 3、党的组织生活要坚持面向全体党员,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针对性;• 4、坚持党的组织生活要与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增强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效性;• 5、坚持开门搞党的组织生活,虚心向群众学习,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努力实现党的组织生活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严格规范党的基层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规范“ 三会一课 ” 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每月至少一次每月至少一次每季度至少一次

 严格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双重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党委(党组、3人以上的领导班子)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总支)的组织生活会和组织生活。

 双重组织生活要求• 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二是因故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必须向所在党支部(党小组)履行请假手续,但必须保证全年参加半数以上的党支部(党小组)会。• 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将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求:1、 党委(党组、3人以上的领导班子)

 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2、每次民主生活会应重点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3、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因故缺席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他人在会上宣读,会后要将会议情况及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除因特殊情况并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外,党组织书记缺席时不得召开民主生活会。

 严格规范组织生活会制度( 对照先进、寻找差距、剖析思想、回归党性)要求:1、基层党组织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2、党员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回避矛盾,讲真话、实话、心里话。3、每名党员都要紧密联系自身思想、学习、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 认真组织开展党性分析• 一、什么是党性分析:所谓党性分析就是运用党的原则和行为规范对照检查党员和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的根源,进一步提高认识,为解决这些问题奠定巩固的基础。• 二、开展党性分析应坚持的原则:1、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原则;2、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3、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 三、为什么要进行党性分析:1、进行党性分析是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自我教育的好传统、好方法;2、进行党性分析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重要环节;3、只有进行党性分析,才能找准问题,认清根源,为整改提高做充分的准备。

 • 四、党性分析评议的步骤:• 1、思想动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章,重温本行业本单位本岗位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明确开展党性分析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对党性分析评议的认识。• 2、征求意见。党支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归纳梳理,如实向党员本人反馈。• 3、谈心交心。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普通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沟通思想、找准问题、形成共识、增进团结。• 4、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员要对照党章的规定,查找自身不足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性分析材料的主要内容为: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 5、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提出评议意见。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性分析评议情况和群众意见,对每个党员提出评议意见。• 7、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指导每个党员根据党性分析评议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切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 8、通报分析评议情况。党支部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和群众通报党性分析评议情况。通报的内容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有关情况。• 9、上报党性分析评议情况报告。党性分析评议结束后,党支部要就组织开展党性分析评议的有关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专题报告。

 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照党章、总结成绩、体现党性)要求:1、每半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党员要检查自身在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优秀15%、合格84%、不合格1%)

 。3、民主评议时,党员要做个人总结,支部要对每位党员形成评议意见评议等次,并将开展评议的情况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上报上级党组织。

 • 认定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工作程序• 处置不合格党员必须遵循“坚持标准、立足教育、严肃处置、强化管理”的原则,坚持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1、召开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支委会根据党小组的意见或党员反映的情况及其本人的表现情况,对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汇总情况认真分析,对一些意见较集中,表现较差的党员,结合支部掌握的党员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区别情况,研究提出拟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初步意见。• 2、调查核实。支委会对拟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指派2人以上通过与党员群众座谈、走访有关部门或原单位等方式进行核实调查,并将核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 3、上级党委预审。党支部将拟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基本情况、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预审。上级党委指定1名分管党务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在广泛地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党委会集体研究提出预审意见反馈到基层党组织。• 4、组织谈话。支委会接到上级反馈意见后,指派专人与拟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个别谈话,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转告民主评议的结果和支委会的评定意见,听取本人意见,并将谈话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5、限期整改。支委会召开会议确定不合格党员,并通知本人,一般情况下,根据本人书面请求可以确定3—6个月的整改期限,若整改期结束时,思想及行动任未发生较大改观,则按照党章要求召开党员大会表决,若若整改期结束时,思想及行动发生较大改观,赢得党员群众及上级党委的认可,则按照党章要求召开党员大会,由本人向党员大会汇报整改情况,支委会汇报核定情况,最后进行表决。

 • 6、召开党员大会形成决议。由支委会向全体党员介绍拟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教育过程和本人态度。支部大会讨论时,认真听取党员本人的说明和申辩,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以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形成决议。党支部将不合格党员的认定依据和处置意见与本人见面,并有本人签署意见,本人拒不参加会议和签署意见的,党支部仍要对该党员做出处置决定。要注意做好记录,注明情况,并将决定内容通知当事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7、报上级党委审批。党支部将党员大会决议报上级党委审批,上级党委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后,正式下文批复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及时通知所在党支部和被处置人员,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党员五步管理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切实解决好农村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等突出问题,畅通党员“出口”,建立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激励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建设“休闲之都先行区示范区”中来,进一步提高农村党员自身素质。实施农村党员“补钙、强骨、除疾”康健管理工程,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年审、量化积分考评、帮带、培训、处理的“党员五步管理法”。

 一、年审各村党支部要建立本支部党员台账,结合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每年对党员本年度的现实表现进行考评审查。年审前在村通过光明栏张贴、大喇叭等形式进行通知公告,公示期为1个月。在公示期结束后仍未和党支部联系的党员,由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向镇党委报告。镇党委将在报刊或网络上公示一个月,如还无法联系,将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党章处理。年审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3月30日。

 二、建立完善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制定《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管理制度》,各村符合条件的无职党员在年初必须认领一个岗位,做出本人年度工作承诺并张贴公示,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将作为本人年度考核评议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一)民主评议党员的概念•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1988年12月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中提出的。目前这项制度已经成为党内的一项经常性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是什么问题就是什么问题,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过苛过高要求。既要坚持党员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二是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

 三是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老党员,还是新党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要求,一视同仁。谁不具备党员标准、不起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谁就是不合格党员;谁违反了党的纪律,谁就应当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三)党员民主评议方式及标准• 民主评议采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方式,考核评议结果要求各支部张榜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初评结果作为党员年终评议的重要依据,由各村党支部在每年7月前上报镇党委存档备案。根据党员现实情况,将党员分为三个类别考核评议。

 长期在村党员管理类1 、是否严格遵守纪律,按要求参加县委、镇党委及村党支部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活动。2 、是否按要求参加支部党日活动,完成支部安排的工作。3 、是否支持村“两委”工作,服从组织安排。4 、是否按照无职党员设岗定责要求认领岗位,进行承诺,按时完成承诺事项。5 、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党费。6 、是否带头收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节目。7 、是否带头积极清理院内、院外环境卫生。8 、是否带头积极交纳水费、机动地承包费、历欠款等费用。9 、是否带头积极参加村两委组织的各类公益性劳动、活动。10 、是否带头积极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

 11 、是否带头积极参加农业政策性保险。12 、是否能积极参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13 、是否能配合村党支部推广农业新技术,积极实施节水滴灌和连片种植等技术.14 、是否组织、煽动、参与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15 、是否参与黄、赌、毒等不良活动。16 、是否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17 、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18 、是否参与非法宗教活动。19 、是否管理好自己的直系亲属不参与非法宗教、集体上访等活动。20 、是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本村发展和村民致富增收出谋划策。

 外出流动党员管理类• 1、是否每月按时与村党支部沟通、联系和汇报情况,每季度上交一篇思想汇报。• 2、是否亲自按时参加年审。• 3、是否能够约束自己,管理好自己的直系亲属,不参与上访,不在群众中煽动闹事。• 4、是否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是否根据自身特点,进行承诺,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老”人员管理类• 1 、长期有病、卧病在床、行动不便、医院证明身体状况差,不便发挥作用的“三老”人员。• ①是否能够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在政治上、思想上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②是否参与宗教活动,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③是否能够教育和管理好自己的亲属子女。教育未成年后代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辍学,不参与宗...

篇五:组织生活会制度

生活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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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 主要指党员在支部、 党小组以交流思想, 开展批评与 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

 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 (或支部)

 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 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 会。

 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 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有效 地增强党内团结, 保证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 重要措施。

 因此, 这里着重介绍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

 (一) 会议的必要性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 平时在思想上、 工作上难 免产生不同看法和意见。

 因此, 定期召开支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 就 思想、 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 谈心通气, 开展必要的批评 和自我批评, 互相帮助, 互相监督、 总结经验, 统一思想认识, 就显得 十分重要和必要。

 它有利于支部一班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的自觉性; 有利于端正党风, 增强团结, 密切党群关系, 有利于加 强集体领导,

 不断改进领导工作;

 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

 作风建设,

 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 会议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 团结的方针, 充分发扬民主, 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增强政治性和原则 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 总结经验教训, 以以诚相见、 与人 为

 善的态度开展批评, 达到统一思想, 增强团结, 互相监督、 共同提高 的目的, 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

 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 领导干部参加。

 同时, 可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 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 员骨干列席。

 列席人员可以发言, 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

 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 月底前召开; 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

 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 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 应经上级 党组织同意。

 (五) 会议基本内容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和上级指示、 本组织决议的请 况。

 2、 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 维护“一班人” 团结, 实行民主集中 制的情况。

 3、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艰苦奋斗, 清正廉洁, 遵纪守法, 端正党 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4、 坚持群众路线, 改进领导作风, 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的情祝。

 5、 其他重要问题。

 (六)

 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1)

 根据本支部、 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 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 确定重点议题。

 2)

 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 使其做好准备。

 3)

 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 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4)

 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 沟通思想。

 5)

 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 开好会议 1)

 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2)

 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

 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

 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

 评和自我批评, 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

 围绕会议议题, 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 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 批评。

 6)

 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 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 并列入会议记录。

 7)

 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 改进措施, 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 应在会后向上级 党组织报告。

 8)

 如有必要, 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 给予会议以具体 指导。

 9)

 专制会议记录本, 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 会后工作 1)

 会后十天内, 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 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 检查出来的主要问 题及整改措施, 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

 2)

 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 意见转告缺席人。

 3)

 对会上提出的问题, 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 题, 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 接受群众监督。

 4)

 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 需要保密的内容, 不得外泄或扩 散。

 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5)

 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 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 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会议注意事项 1)

 要认真做好会议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尤其是要根据本单位的工 作和支部班子的实际, 确定好会议的中心议题, 突出解决一两个实际问 题, 防止中心大多, 议题不明,发言东拉西扯, 漫无目标, 不能真正解 决存在的实际问题。

 2)

 对班子或同志中存在的问题, 既要本着坦诚恳切的态度, 做到 对事不对人,

 把问题讲清楚。

 又要坚持揭短不怕痛, 打开窗户说亮话,

 防止轻描淡写, 浅尝辄止, 或者言不由衷。

 3)

 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党组织活动中的

  一项基本制度, 要坚持这项 制度, 切忌随便变更日期, 一暴十寒。

 支部班子成员除了过好班子组织生活会以外,

 还要无条件的以普通 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接照组织生活的要求, 积 极参加学习、 讨论, 如实汇报自已的思想和工作情况, 诚恳接受支部和 小组分配的任务, 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切忌自觉或不自觉地以领导 者自居, 动辄作指示提要求, 把生活会变成布置工作的会议。

 党员 组织生活会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的有关规定,结合永清街道实际, 制定本制度。

 1、 一般情况下, 党的组织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

 2、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1)

 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 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

 (2)

 检查党员在思想、 工作、 学习、 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 密切联系群众, 遵纪守法, 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3)

 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4)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交换意见, 沟通思想, 互相帮助, 纠正缺

 点错误, 消除分歧, 增进团结。

 (5)

 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工作和思想情况。

 3、 组织生活会要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员有缺点和错误, 要勇于做自我批评。

 在开展批评时, 要采取实事求是, 与人为善的态度, 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通过积极的思想斗争, 达到分清是非、 增强党性、 互相帮助、加强团结的目的。

 4、 组织生活会要定期召开, 同时要注重质量。

 开会要解决的问题, 事先要认真研究确定并通知党员, 以便做好充分准备。

 开会时要注意引导大家围绕中心议题发言, 防止不着边际的漫谈, 使组织生活会能收到实际效果。

 5、 党员长期外出, 没有转移组织关系或没办流动党员活动证的, 党支部要提前通知他们按时回来参加组织生活会。

 如因特殊原因经批准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的, 党支部要及时向他们传达组织生活会的精神, 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6、 各党支部都要建立党的组织生活记录簿和考勤记录簿。

篇六:组织生活会制度

公司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省国资委、集团党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生活会是党员在党支部以汇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开好组织生活会有利于提高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加强党支部集体领导、改进工作,有利于党支部的思想与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有利于党员端正党风、修正错误、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

 第三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采取支部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既要严于律己,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和错误,又要严格要求同志、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进行批评帮助。通过开

 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达到统一思想、增进了解、促进团结、形成合力、共同提高的目的,又要充分调动党员的主观能动性。

  第二章

 会议时间及参加人员

 第四条

 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的,必须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五条

 组织生活会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保持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参加人员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可以吸收同级非党员企业负责人参加,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组织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与会人员,并要求做好准备。

 第三章

 主要内容

 第七条

 组织生活会要侧重进行党员党性分析。每名党员都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对

 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标准,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八条

  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主题、注重创新。要把握好党组织自身建设与企业重点工作的关系,既要围绕党组织自身建设,也要适应企业经营发展大局;要把握好党员教育管理与党员岗位表率作用的关系,既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又要充分调动党员的主观能动性。

 第九条

 组织生活会内容上的创新要符合时代特点,将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党性教育与党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能力、职业精神结合起来,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求结合起来;形式上的创新要通过运用网络和信息手段、扩大沟通渠道等方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文化含量;工作目标上的创新要重视党员的精神需求,为党员提供高质量的组织生活,激发党员队伍的活力,增加党员享受民主权力和团队氛围的机会。

 第四章

 会前准备

 第十条

 确定会议议题。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和本企业(部室)的实际情况,确定组织生活会的主要议题。

 第十一条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组织生活会要制定好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提前 5 个工作日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第十二条 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委成员与党员之间广泛谈。同时,也应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达成共识。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积极营造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通过谈心交心,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情况于会前反馈给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 深入查找问题。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对照上级要求的检查内容,联系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联系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查找梳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严、实、细的要求,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十四条

 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党员干部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支委对照检查材料由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研究起草。支委成员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提纲,深入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作出表态和承诺,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受到组织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说明整改情况。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支委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其他党员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情况,认真准备发言材料。

 第五章

 会议程序

  第十五条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上级督导组对会议提出要求; (二)党支部书记通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组织生活会准备工作情况; (三)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支部)作对照检查发言; (四)党支部书记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支委成员和其他党员对其开展批评; (五)其他支委成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支委成员和其他党员对其开展批评; (六)上级领导或督导组作点评; (七)党支部书记作会议总结。

 第十六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支部请假。因故缺席的党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专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主持人或由会议主持人委托其他与会人员转告缺席党员。

 第六章

 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

 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员纠正的,必须端正态度、结合岗位实际,采取得力措施,

 认真进行纠正。应由党支部或支委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研究解决和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第十八条 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要根据支委、群众意见和个人的检查,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并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章

 组织领导和要求

 第十九条

 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要组织制定和落实支委或支部的整改措施。

 第二十条 组织生活会结束后 15 日内,应当将会议情况综合报告、支委或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和支委成员个人发言提纲、支委及个人整改清单或支部整改清单、会议原始记录报送公司党委(书面报送公司党群部)。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公司党委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求对不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应当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并在一定范围通

 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党支部书记责任;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要追究党支部书记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干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群部负责解释。未尽事项,依照《党章》及党建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党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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