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责任制度8篇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度 根据市委要求,为推动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修订本制度。 一、基本内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度 根据市委要求, 为推动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 制度化、科学化, 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修订本制度。一、 基本内 容及目 标分解
按照《中 国 共产党章程》 和《中 国 共产党党和国 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以下简称《 条例》 )
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和中 央、 省、 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指示精神, 党支部党建工作内 容分为三大项:
即 思想政治建设、 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
各项工作的基本内 容及目 标分解如下:
( 一)
思想政治建设
l、 用 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 。
各党支部必须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的学习 和教育, 用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 。
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好学风, 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实际, 统一思想认识, 解决存在的突出 问 题。
建立健全学习 制度, 保证时间 、 人员 和内 容三落实。
以理论学习 、 解放思想为 先导, 建设学习 型机关。
2、 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
要通过学习 和教育, 不断提高广大党员 干部与党中 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自 觉性, 坚持改革开放, 坚持把发展作为 执政兴国 的第一要务。
正确处理
党内 矛 盾, 把贯彻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作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确保党的基层组织的先进性,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 保证市局各项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
3、 做好经常 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以形 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为载体, 在党员 群众中 进行共产主义、 马克思主义、爱国 主义、 集体主义、 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 优良传统和民主法制教育, 开展精神文明 、 政治文明 建设,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
探索 和创新新时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 做好深化改革过程中 人员 的思想工作, 营造团结务实、 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为 各项工作的正常 开展和任务的完成提供强有力 的思想保障。
( 二)
组织建设
1、 健全组织机构, 抓好班子建设。
按照《 条例》 规定,设置机关党的组织机构, 明 确工作分工; 按期按规定进行换届 选举; 支委会出 现缺额, 及时增补。
坚持民主集中 制,党内 重大问 题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班子成员 团结协作, 模范执行上级和集体的决定。
2、 做好发展党员 工作。
按照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新党员 工作方针,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 教育和考察, 抓好培训 工作, 每季度研究一次发展党员 工作, 规范入党手续, 开展推优工作。
注意从年轻干部、 妇女干部以及业务骨干中 培养和发展党员 。
保证发展党员 的质量, 不断改善党员 队伍的结构, 为基层党组织注入生机和活力 。
3、 充分发挥党员 的先锋模范作用 。
大力 开展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 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 制度, 表彰 先进, 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 不断提高党员 队伍的综合素质, 保持党员 队伍的先进性。
实行党员 目 标管理, 经常给党员 交任务、 定目 标、 提要求, 积极探索 发挥党员 作用的有效途径, 充分发挥党员 的先锋模范作用 。
4、 落实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 制度,做到每月 一次党小组会, 每月 一次支委会,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部党员 大会, 每两月 一次党课, 并做到每年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 每年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每年一次总 结评比会, 各种记录登记规范。
积极探索 创新组织生活的有效形 式, 丰富 组织生活内 容, 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5、 做好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党员 按标准每月 交纳党费, 支部每季度按时上缴一次党费, 一年向 党员 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 三)
作风建设
l、 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将党风廉政教育列入议事日 程,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对市局党组的每项教育安排做到有研究、 有布置、 有检查、
有总 结, 利用 正反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 及时纠 正党内 不良风气和不廉洁行为 , 积极开展普法教育, 党员 讲学习 、讲政治、 讲党性, 廉洁自 律, 依法办事。
2、 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规定。
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坚持支部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 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明 确责任内 容、 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分解任务, 责任到人; 落实《条例》 规定的主要监督内 容和监督方法。
3、 严厉查处党内 违法违纪行为。
大胆检举揭发违法违纪行为, 积极配合司 法部门 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及时召 开支部大会讨论违纪党员 的处分意见, 保护举报人正当权益, 对本单位存在的问 题剖析原因 , 吸取教训 , 健全制度, 采取得力 措施堵塞漏洞。
4、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发挥党员 在机关作风建设中 的模范作用 , 抓党建促效能; 增强服务意识, 提高办事效率, 采取多 种形 式经常 听取粮食经营者的意见, 认真解决他们提出 的热点、 难点、 重点问 题。
二、 责任分工
1、 党支部书记是落实党支部工作目 标管理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对落实责任制工作要亲自 抓。
2、 党支部组织委员 、 宣传委员 、 纪检委员 等支委会成员 , 对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 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等工
作, 要有明 确分工, 在支委会的统一领导下, 负责分工范围内 的具体工作, 并做到团结协作, 尽职尽责。
三、 考核及奖惩
1、 根据合理定标、 量化考核、 百分评比的原则, 统一制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
采取百分制的考评办法, 并以达标、 基本达标、 不达标来反映党支部工作的实绩和效果。得分在 80 分以上的为达标; 60-79 分为基本达标; 59 分及以下为不达标。
2、 党支部工作目 标管理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根据党组织的管理关系自 上而下逐级负责。
3、 各党支部要按照考核细 则和评分标准, 在每年 11月 上旬以 前完成对落实《 责任制》 的情况进行自 查打分、自 定考评等次, 并报上级党组织, 以备审 核验收。
11 月 中下旬, 由 市局党组、 监察科组织考核小组, 对申 报达标党支部进行抽查、 审 核验收。
通过听( 听汇报)
、 看( 看记录)
、 谈( 召 开党员 群众座谈会)
, 进行全面综合考核,确定考评等次。
4、 对于达标党支部, 由 市局党组给予 通报表彰 , 发给达标证书, 并给予 奖励。
对上一年达标, 而当 年考评不达标的党支部, 要限期整改; 对连续两年工作不达标的党支部, 要给予 通报, 问 题严重的, 要对其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篇二: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建设是党的工作的属概念,又是党务工作的种概念,它是指党为保持自己的性质而从事的一系列自我完善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工作,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责任意识,不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就健全和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
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加强东娘娘庄联办小学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以落实责任制为动力,强化主体意识,落实管党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东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学校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整合力量,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放到学校发展的大局谋划中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开展,促进学校各项工作。
(三)、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覆盖面、改进工作方法,使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一)、统筹谋划党建工作。把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情况,统筹谋划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任务措施,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带头抓好组织实施。制定党员教育、党员发展、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等实施计划,及时督促和检查党支部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党支部制度建设,检查和监督制度的落实,促进党支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制度,抓好党员的发展工作。
(三)、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全面保障党员权利,建立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着力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积极开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建立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作优化党员结构。
(四)、构建协调互动格同。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围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进步整合基层党建资原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抓党建、促经济、促发展的有效载体和工作机制。
(五)、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是党的意志和主张的具体体现,因此,党支部
坚定、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是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的根本保障。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 X 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
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
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工作,安多县财政党支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思想认识的正确导向、责任内容的量化设置、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履职过程的督促检查为重点,全面落实财政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督查到位的党建工作的高速运转、为财政、审计业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党支部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支部书记次仁卓嘎同志及支部副书记彭熙同志经常提出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重要思路,组织委员嘎措同志经常督促检查、亲力抓落实,不断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坚持把转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将党建工作与财政、审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抓的更具体、更深入,全面形成支部书记转支委、支委抓党员的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任务。结合财政党支部工作实际,积极成立支部委员会及支部工作领导小组,为支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规范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落实熊川书记在安多县 2019 年基层党建暨党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七个带头”、当好“七个表率”及财政党支部“六新”活动的有序开展,财政党支部积极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支部党员例会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等 14 个相关制度,并依据制度定期开展支部党员大会及支委会,按周进行周例会集中学习,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
四、推动党建责任落实。一是加大投入。为支部工作开展有据可依,认真制作党员信息栏、党务公开栏,及党建工作形象墙,彰显和突出财政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的鲜红的一面。二是密切开展服务基层工作。在服务好财政窗口业务的同时积极组织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密切联系乡镇,每位会计负责联系一个乡镇,负责乡镇财务所账务处理及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等工作。
篇三: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度1、院总支对全院党建工作负责,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总支副书记、委员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负责。
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路线、政策和决定,落实党建工作的具体任务。
3、医院党总支委每年初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确定党建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年度计划。
4、建立健全加强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并抓好检查落实,保证机制正常运转。
5、科学设置党支部、党小组,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配齐配强党建干部,保证党建工作组织健全。
6、为全院开展党建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备、设施、经费和时间提供保障。
7、医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总支委员认真抓好各自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报告工作时要汇报党建工作的情况。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1、重大事项的范围
①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②医院年度计划和总结、经营管理、职工重要福利安排建议、财务预决算建议等。
③向上级党委和机关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④医院工作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⑤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基建项目招投标等。
2、重大事项决策的要求。
①凡研究重大问题的决议,必须经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
②会前通报。研究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
③充分讨论。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重大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④民主表决。会议由党总支书记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
⑤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及表决的。主要领导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但事后应及时向其他领导通报情况。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① 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
②集思广意,广开言路;
③对重大决策做到程序公开、内容公开。
2、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需要党总支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向群众公开。
3、党务公开的程序
党组织在做出重大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重大决策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重大决策要向群众公示,形成群众的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4、党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不同的形式。一是会议公开,即通过会议形式向群众宣布;二是公告公示,即通过文字告示形式向群众公开;三是印发纪要,即通过印发会议纪要的形式向群众公开。
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为认真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保障党员权利,特制定本制度。
1、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并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加其有权参加的各种会议。
2、党组织应当为党员提供听取党内有关文件阅读或传达的必要条件。
3、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支持党员学习和不同层次的理论培训,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4、党组织要支持和鼓励党员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合理的应当采纳,对改进工作有帮助的,应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5、党组织应当鼓励党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持保护党员同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6、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进行选举时,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7、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对于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党组织要帮助其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党组织要认真处理党员的申诉。为党员正常行使权利创造条件。
8、党组织对于党员提出的请示,要及时受理。对于确有实际困难
党内选举制度
党内选举制度是保障党员正当行使选举权利,实现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制度。
1、党内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举人的意见,切实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
2、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3、候选人名单要由党组织在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4、党内选举决不允许发生违反选举程序和条例的情况。
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
为保持党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性,要实行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制度。意见建议指医院干部职工、党员、患者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
1、采取多种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一是接待日收集;二是公开电话收集;三是意见建议箱收集;四是网络电子举报箱收集;五是来信来函来访收集等形式。
2、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要及时、准确、有效。
3、医院领导和各部门工作人员负有收集意见和建议的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不推诿。
4、医院党办负责职工群众和客户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的日常工作,并明确责任人,指定承办人。
5、意见和建议收集反馈期限对于口头可以答复的应当在一周之内予以答复;需要书面答复的,应当在十五天之内予以答复;对于重大事项,一时不能答复的,应向反映人或举报人说明,形成最终处理意见后尽快予以答复。
6、建立意见和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台帐,以备查验。
处理来信来访制度
1、检举控告人来信来访,由医院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负责接待。
2、对反映党组织主要领导问题的来访,由纪检负责同志接待。
3、接待来访应热情耐心,认真听取来访人的陈述,并在《来访登记薄》上认真做好记录,为让来访者把问题讲清楚可作适当引导。对不属纪检范围的来访,应对来访者做好思想工作,讲明情况并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险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规定。
1、述职述廉述险的对象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2、述职述廉述险的时间为每年一次,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一并进行。
3、述职述廉述险的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对干部的选拔任用,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按照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问题的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各项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承诺践诺情况等。
4、述职述廉的要求。述职述廉必须客观、真实、具体。述廉报告要由本人亲自撰写。
党的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1、凡与医院签署了正式的工作合同,并由医院实行人事管理的在职员工,必须向医院党组织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
2、凡拟担任医院党内职务的党员必须向医院党组织转移党的正式组织关系;
3、与医院解除工作合同的党员,应当按时将党的组织关系迁移到新的工作或生活的单位,党的组织关系在医院保留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章》,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履行党员各项义务,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党员必须带头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知识,钻研本职业务。
3、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持定期过组织生活制度,按时交纳党费。党员因公外出,时间在 3 个月以内的,要转移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超过半年的,要转移党组织关系。
4、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员激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面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发引导党员思想和行为向更高层次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年终或“七一”前,按照《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评选出一批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2、树立“党员先锋岗”,以党员队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学习标兵,激发全体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3、党支部结合每年年终的工作总结,开展民主评议和考核党员的活动。
4、鼓励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理论研究,撰写理论研讨文章和学习体会。
基层党组织设置制度 1、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及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规范党组织机构设置,是搞好党建工作的前提和保证。
2、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经局党委批准,建立医院党总支部,总支部下设 3 个支部,支部可设立相应党小组。
3、担任党支部书记的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二年以上党龄。
4、支部委员会应明确分工,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并抓好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党组织工作条件保障制度 1、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包括召开党内会议,进行党内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活动,培训党员和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开展表彰优秀党员和先进党组织活动等费用。必要的活动经费是党建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活动经费的来源一是由医院适当划拨;二是从党费中提取。
2、保障党组织活动时间。坚持集中活动与分散活动相结合,党组织活动一般定于每月 25 日(党员固定日),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后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定期以适当形式、适当规模开展集中学习和教育活动,如每年“七、一”前要开展党内考核、评优、表彰和纪念活动。
3、保障组织活动阵地。建立党员活动室,确保党员教育活动有固定场所。
4、创新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把理论学习教育与形象教育结合起来,把单向灌输与双向交流结合起来,把常规教育与电化教育结合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党支部党建目标管理制度
1、对支部的党建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党支部书记为党建目标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落实到人,每年由支部书记与各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
3、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思想建设、党的制度建设,党的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的中心工作等。
4、《目标责任书》实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凡考核不合格的党员要在支部大会上进行检查,并做出承诺。连续 2 年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总支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研、管理等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检查、考核、总结。
二、责任分工
党组集体
1.党组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组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建立党组成员抓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党组成员按工作分管范围,负责指导分管单位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三个”文明建设工作。
3.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制度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每人每年至少上 1 次党课或作 1 次学习辅导。
4.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配齐配强党务干部,努力为全局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6.按照上级规定,保证党建活动经费。
党组书记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自觉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
2.带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带头思考分析,带头写心得体会。
3.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班子团结,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召开 1 至 2 次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每半年听取 1 次党建工作汇报,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解决。
6.加强与教育行政、基层党组织的联系,博采众长,为我所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党组副书记
1.协助党组书记抓好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党组及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委中心任务和重要部署开展工作。
3.组织落实党组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工作制度。每年要有 1 至 2个党建调研专题。
...
篇四: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总支、 支部)抓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核方式 得分履
行
职
责
情
况
30 分 1 党委(总支、 支部)
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以文件形式制定党委(总支、 支部)
党建工作责任制, 明确各级党组织、职能部门、 党组织负责人的党建工作职责, 形成党建工作责任明确、 逐级落实的工作格局。
3 查有关文件资料和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2 党委(总支、 支部)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委会(总支委员会、支委会)
, 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制定各级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并以书面形式下发; 每年初召开一次综合性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基层党建工作, 明确目标任务、 措施要求和奖惩措施。
6 查有关会议通知、记录和领导讲话,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等资料
3 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 并正常开展工作; 每年召开 2次以上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分析情况, 研究问题, 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3 查有关文件、 会议记录等资料
4 党委(总支、 支部)
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每年定期主持召开会议, 研究决定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 认真抓好重要党建活动的策划、 部署、 检查与重大典型的培育和推广; 对基层党建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每年形成 1 篇以上对本单位、部门党建工作指导性较强的调研文章。
4 查有关会议记录、文件、 调研文章等资料, 实地查看典型和党建活动开展情况
5 党委(总支、 支部)
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 按照上级精神和本级党委的要求, 结合实际, 研究提出本单位本部门党建工作思路; 协调各方力量, 抓好本单位党建工作各项计划和工作落实, 培育、 选树各类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及时掌握党建工作动态, 研究问题, 提出解决办法, 为党委决策提供主导性意见, 每年形成 1 篇以上能够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调研文章。
3 查有关会议记录、文件、 调研文章等资料, 实地查看典型和党建活动开展情况
6 党委(总支、 支部)
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切实履行党建工作职责, 把基层党建工作的任务要求落实到分管工作中; 及时向党委(总支、 支部)
提出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建设性意见。2 查有关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核方式 得分履 行 职 责 情 况
30 分 7 党委(总支、 支部)
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工, 每人建立 1-2个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 每个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 帮助解决问题不少于 2 次; 坚持每年给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 作形势报告; 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不少于 1——2 个月。
3 查有关文件、 调研及联系点活动记录等资料, 实地查看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
8 党委(总支、 支部)
定期或不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对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基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价的重要内容, 作为基层干部选拔任用、 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 查有关文件、 党建工作检查和考核资料等
9 党委(总支、 支部)
每年向上级书面报告履行抓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党委(总支、 支部)
领导班子成员把履行抓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林业局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
2 查党委(党组) 书面报告、 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 向全委会的党建工作报告、 会议记录等资料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25 分 10 按照林管局党委(林业局党委)
统一部署, 制定具体落实计划和措施, 按要求完成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任务, 取得实际成效。4 查有关文件资料、实地调查
11 党委(总支、 支部)
针对本单位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结合本单位党建创新创优项目, 每年确定 1-2 个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查研究, 总结推广经验, 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切合实际、 富于创新的对策措施, 形成创新创优成果。
4 查调研提纲、 调研报告、 党建创新创优项目 及成果等资料
12 创新党建活动载体, 积极开展“创先争优” 等党建主题活动, 定期评选、 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 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及时发现、 培育一批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 建立各类党建工作示范基地, 定期召开现场会, 总结推广党建工作先进经验。5 查有关文件、 活动记录等资料, 实地查看示范基地、 先进典型
13 通过报纸、 电视、 广播、 网络等形式, 及时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事迹; 每年有 2 个以上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被林业局、林管局级或以上新闻媒体宣传、 推广。
4 查各类宣传资料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核方式 得分措 施 落 实 情 况
25 分 14 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投入机制, 保证党员教育经费投入有效落实; 切实加大对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 设施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投入, 阵地、 设施建设达到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 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有必要的经费和条件保障; 切实落实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政治、 经济待遇, 解决其生活保障问题。
6 查经费投入使用情况, 实地检查党组织活动阵地、 设施及工作经费情况, 与基层干部座谈, 了解待遇保障情况
15 加强党建带工建、 团建工作, 基层工、 团组织建立健全, 党建与群团组织建设工作密切配合, 互推互促。
2 查党群组织共同开展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活动情况
目
标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30 分 16 党委(总支、 支部)
高度重视党建工作, 本级及基层单位党务工作机构健全, 党务干部配备充足, 党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4 查机构设置、 干部配备等文件资料,实地座谈了解
17 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健全, 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全部建立党组织, 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 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积极开展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组建工作; 党组织设置合理, 隶属关系明确, 并积极探索创新党组织设置形式; 采取有效措施, 大力整顿转化软弱涣散、 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 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4 查有关文件、 档案、 整顿工作资料, 座谈走访, 实地检查
18 基层党组织实行党建工作目 标管理制度, 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党建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并结合实际有所创新; “三会一课” 、党委(总支、 支部)
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项学习制度、 工作制度、 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健全, 并正常规范地开展活动。
3 查有关文件、 制度、 学习笔记及会议、 活动记录等资料, 实地检查
19 采取两推一选、 竞争上岗、 公开招聘、 民主选举等办法, 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 尤其是党组织书记, 班子知识、 文化、 年龄结构不断优化, 团结和谐, 战斗力强; 着力建设培育后备干部队伍, 党组织建设后备人才充足。
4 查有关文件、 活动资料, 党组织书记和后备干部档案等
20 发展党员工作正常开展, 发展党员的数量、 速度、 结构和比例协调, 抓好生产、 工作一线职工和知识分子、 女职工和少数民族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 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公示制、 票决制、预审制和责任追究制。
3 查发展党员 有关材料
项目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考核方式 得分目 标 任 务 完 成 情 况 30 分 21 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 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和党员培训工作, 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 累计不少于 12 天, 离退休党员累计不少于 6 天; 每 3 年安排基层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林业局或以上党校轮训一次; 党委、 总支、 支部建立健全党员教育联系会议制度, 并定期开展活动。
4 查有关文件、 制度、 学习和培训计划、 学习笔记、 活动记录、 民评材料等资料
22 党员管理机制健全, 结对帮扶、 设岗定责等党员联系和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有效开展;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 抓好《流动党员活动证》 的发放、 使用和查验, 基层党组织每年审核一次《流动党员活动证》 , 及时将外来流入党员编入流入地党的基层组织, 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 组织部门每年逐级上报流动党员管理情况。
4 查有关文件、 制度、 活动情况记录、 流动党员信息库等资料, 座谈走访党员 职工群众情况
23 结合实际, 实行各种类型的党务、 厂务、 事务公开; 积极开展为职工办好事、 办实事活动, 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基层党建工作体现职工群众意愿, 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职工群众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率在 85%以上。
4 查公开栏及档案资料, 办实事项目, 座谈走访, 群众测评
创新创优情况
15 分 24 党委(总支、 支部)
设立党组织建设创新创优基金, 认真关注研究和大力扶持鼓励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创优工作。
5 查有关文件资 料、 基金建立和使用情况
25 基层党建改革创新工作思路明确, 措施落实, 成效明显, 改革创新成果在自治区、 林管局、 林业局有一定影响。
10查有关文件资 料、 创新创优工作项目, 创新成果受自治区、 林管局、林业局表彰情况 总 分
100
篇五: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一):党建工作实施细则合作市佐盖多玛乡中心小学
党建工作实施细则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佐盖多玛乡中心小学党建工作实施细则
(2013 年 5 月 15 日)
总
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甘南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规范(试行)》,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是组织教育党员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和团结带领群众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保证教学、科研、服务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战斗堡垒。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为直接责任人。
组织设置
■支部机构设臵
(一)支部委员会:中心小学和仁多玛小学均设党支部。党支部设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职务,并由其组成支部委员会(共五人)。
(二)党小组:支部按专业、年级组分为若干个小组,每组设小组长(视情况设副小组长)。支委会委员及党小组长均由正式党员担
任,视情况可由预备党员担任副小组长。
职能职责
■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随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学校党建工作在乡党委和局党委的指导下实施。
■学校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学校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达到: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至两次党课。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主持研究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组织实施;及时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认真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经常与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做到各工作中去。
(三)主持召集支委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四)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开展正常的“三会一课”组织活动;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制定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二)做好支委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日常工作的记录,安排和组织好每月的党员组织生活。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有关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协助党支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工作。
■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局直属党委有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结合全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是组织教育党员实践“三个代表”,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和团结带领群众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保证执法、监管、服务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
党支部的责任
第四条
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其基本责任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直工委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向局党组全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规定设臵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并按期、规范地做好换届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机关党支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以及缴纳党费的情况。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工作。党支部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工作。
(四)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规定的监督内容和方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如实向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反映群众意见,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党员干部思想和党员的违纪行为。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干部的任免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不合格党员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臵。
(七)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关心干部成长。定期向党组和行政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和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领导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章
支部委员的责任
第五条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主持研究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组织实施;及时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认真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经常与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做到各工作中去。
(三)主持召集支委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四)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开展正常的“三会一课”组织活动;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
第六条
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制定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二)做好支委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日常工作的记录,安排和组织好每月的党员组织生活。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
有关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协助党支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工作。【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七条
宣传委员的职责
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
(二)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工作和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在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
(四)配合全局做好各项中心工作、重要计划部署的宣传,积极挖掘本支部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及时宣传报道好人好事等工作。
第四章
党小组的责任
第八条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搞好党小组的工作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其基本责任是:
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2015 党建工作制度
第 1 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 2 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 400 元(含 400 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
的 0、5%,400 元以上至 600 元(含 600 元)者,交纳 1%,600 元以上至 800 元(含 800元)者,交纳 1、5%,800 元以上(税后)至 1500 元(含 1500 元)者,交纳 2%,1500 元以上(税后)者,交纳 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
篇六: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工作基本制度目录1、党支部议事规则 2、民主生活会制度 3、“三会一课”制度 4、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5、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6、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7、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8、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9、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10、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11、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2、廉政谈话制度 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4、党组织联系服务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制度 15、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16、后备干部培养制度 17、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1、讨论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讨论决定本单位依法行政、重大工作、党的自身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推荐、提名、任免干部。
5、讨论、审批预备党员的发展和转正。
6、讨论党员的表彰奖励,以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7、讨论通过党支部领导人代表党支部在重要会议上的报告和以党支部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以及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的重要请示报告。
8、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的问题,书记和支部人员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讨论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议题的确定
1、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讨论顺序,经书记审定后,安排时间,召开会议讨论决定。
2、单位各有关股室需提请党支部讨论的问题,事先需征得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同意,由分管领导提交党支部会议讨论。
3、对于重大决策,应在党支部会议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材料应提前送给党支部成员,有关股室应作好准备,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
4、凡未经充分准备并提出必要汇报材料的;涉及几个方面事先未协调的;未经组织部门进行考察的干部任免;非突发性事件的临时动议,一般不列入党支部会议议题。
三、会议的召开
1、党支部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在时,可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2、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员出席方能举行。
3、召开党支部会议,由办公室提前一、两天将会议议题通知各党员,以便安排工作,准备意见。如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出席,需向书记请假。
4、党支部会议召开时,对议题涉及到党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的,该成员应主动回避。主持人也可以要求该成员回避。
四、议事和决定
1、党支部会议议题,先由提出议题的书记或党员就议题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作必要的汇报,再由各党员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由主持会议的书记归纳集中大家的意见,提出决定或决议意见。
2、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决定或决议,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党支部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理决定,必须由到会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对决定重大问题及干部任免事项要逐个讨论,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其中对发展党员、提拔干部必须实行票决制。
3、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相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讨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委报告,请求裁决。
4、讨论干部任免时,如原拟人选被否定,应由组织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人选,不能由个别成员临时动议,仓促作出决定。
5、党支部会议后对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密,违者要追究责任,对缺席的党员,由办公室向他们报告本次党支部会议的内容。
五、决定的执行与反馈
1、党支部人员对作出的决定(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支部会复议。
2、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党支部会报告执行情况。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内民主生活每年召开两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上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民主生活会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
三、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
四、民主生活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遵循团结 ---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五、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及议题,应提前三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党员,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六、为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规范化,民主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党支部的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
七、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切实抓好整改,接受群众监督。会议结束后,及时报告上级党委。民主生活会要作好原始记录,重要问题要有专题报告。
“三会一课”制度
一、“三会一课”主要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仍须重视和坚持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
二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四、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基层群众、本单位困难职工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
五、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等有关知识。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教育培训要有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内容集中,要求明确,措施有力。
2、坚持每月组织党员开展 1 次集中学习培训,集中学习时间全年不少于 12 天。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上级重要指示和文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本系统本单位业务知识等。
3、学习方法灵活多样,坚持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讲究学习效果。
4、集中教育培训要有专门的记录,大力提倡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
6、坚持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每半年自查一次,确保参学率、学习时间和内容、学习效果等。
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制度
一、党员干部服务承诺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员服务承诺的内容,要对照《党章》和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具体要求,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服务群众、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三、党员服务承诺的事项要简明具体,易记便行,每项承诺一般都要落实到具体事务,努力使各项工作目标要求具体化为党员的实际行动。党员承诺必须高于一般要求,经过努力可以做到,防止把服务承诺等同于一般性的工作和纪律要求。党员服务承诺形式主要有: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和自律承诺。
四、党组织和党员要结合各自实际,根据群众的意见,合理确定承诺重点,逐步扩大承诺内容,提高承诺标准,使其更好地满足群众的需求,推动承诺制向更高的层次发展。
五、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内容确定后,采取发放承诺书、制作公开承诺专栏、办黑板报、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将党员的基本情况、承诺事项、落实时限、联系电话及监督方式等向群众公开。党组织要设置意见箱,接受监督和质询,时刻警醒党组织、党员兑现诺言。
六、每个党员要针对自己的服务承诺内容制定具体措施,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确保承诺落实到位。党支部年底要召开党员大会,采取个人自评、党员群众评议、满意度测评、党支部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对党员执行服务承诺制度的情况进行评议。满意度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考评结果进行公布,并作为党员评先表模的重要依据。
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一、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是密切党群关系、组织带领群众完成好党组织交办工作的一项措施,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行之有效的方法。
二、在本单位办公室建立便民服务室,及时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要求有服务流程图、服务内容和各种服务手册及相关资料。
三、结合“城乡互联、百村共建、千户帮扶”活动,每名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党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分别联系 1-3 名基层群众。
四、主要任务是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他们的思想脉搏,做好思想工作,帮助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五、支部定期听取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汇报,支委会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群系服务群众工作,对好的作法予以总结推广,对行动好的党员给予表彰。
六、将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实绩,作为评定优秀党员的条件之一。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一、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局党支部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党务政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面向人务员,不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是:1、党支部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酝酿、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5、党支部建设情况。6、本单位经济发展情况.7、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情况.8、本部门本单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情况。9、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10、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11、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12、有必要公开的党务政务其它事项。
四、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贯穿于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支部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向群众公示,形成共识,赢得群众支持。
五、党务、政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
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
六、根据内容不同可采取会议公开、公告公示、网站、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等不同公开形式。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七、将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建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聘请社会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一、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为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
二、党支部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决策,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制定重大决策主要包括:1、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决议、决定以及重要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意见。2、本部门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问题及全局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以及落实的保证措施。3、以党委名义向县委请示、报告和以党委名义制定下发的重要文件等。4、本部门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等工作。5、管理权限范围...
篇七: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加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沙坡头区党建工作, 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有关规定, 结合沙坡头区党建工作实际, 制定沙坡头区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加强党的思想、 组织、 作风和制度建设:
坚持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方针, 对党员 和党员 干部进行严格教育、 严格管理、 严格监督:
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党建工作与基层工作相结合; 真正把党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目 标管理内容, 定期进行考核, 努力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 规范化、 制度化。
二、 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
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 形成党委统一领导, 一把手负总责, 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有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各级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 , 谁主管谁负责,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做到党建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部署、 落实、 检查、 考核、 总结。
( 一)
党委
1. 党委要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 程, 定期研
究, 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充分发挥党委在党建工作中的领导作用, 坚决执行党的决议。
2. 建立党委成员 工作联系点制度。
党委成员 按工作分管范围, 负责指导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和“三个” 文明建设工作。
3.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与自 学相结合制度和党组成员讲党课制度, 每人每年至少上 1 次党课或作 1 次学习辅导。
4. 党委成员 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认真开展批评与自 我批评, 自 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5. 坚持精干、 高效的原则, 抓好组织建设, 努力为我区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 二)
党委书记
1. 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认真抓好党委班子自 身建设。
认真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自 觉维护党的权威, 保证政令畅通。
2. 带头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践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 做到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带头思考分析, 带头写心得体会。
3. 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加强班子团结, 发挥班子整体功能。
4. 带头密切联系群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5. 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
每年召开 1 至 2次党委会议研究党建工作, 听取党建工作汇报, 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 适时提出工作要求, 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 三)
党委成员
1.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对分管单位( 部门)
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认真执行“一岗双责” , 做到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同布置、 同检查、 同落实。
2. 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负责了 解、 检查、 督促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决定和工作部署在联系单位( 部门)的落实情况。
每季至少深入联系点 1 至 2 次, 具体指导党建工作。
( 四)
党支部
积极开展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 努力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 队伍, 健全好的党建制度, 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 发挥好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要密切联系群众,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做好党员 发展工作,切实负起对党员 特别是党员 干部的监督职能。
认真抓好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 凝心聚力, 务求实效。
( 五)
党支部书记
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日 常工作。
围绕中心工作, 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团结带领支部班子成员 , 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动员 、 组织广大党员 干部求真务实、 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
认真抓好党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
加强党员 教育管理,实行党建目 标管理, 促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 科学化、 制度化, 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战斗力。
( 六)
党支部委员
党支部委员 在支部委员 会集体领导下, 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
切实加强自 我修养, 严守纪律, 发挥表率作用。
( 七)
行政领导
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党支部工作, 带头参加支部活动,完成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 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 物力、 财力保障。
三、 责任考核
1. 党委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2. 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其他重点工作考核等结合进行, 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考核结果做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 奖励处分、 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 党委成员 、 支部书记和委员 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要做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接受党员 的监督和评议。
四、 工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 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明确由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 全面负总责; 分管领导、 党支部书记负起直接责任人的职责,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党委每年
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党组会, 研究党建工作重要问题, 确定工作任务、 重点和措施。
2. 深入调查研究。
要及时调查研究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同时注意广开言路, 积极倾听普通党员 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每年确定 1 项专题, 组织力量进行专题研究, 提出对策建议。
3. 开展特色活动。
组织开展各类知识学习活动, 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大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构建党员 知识更新的平台和机制, 以请进来、 走出去等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学习交流, 提高广大党员 的实践能力。
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 尤其要针对年青同志, 富有热情、 富有激情的特点,活动中既要吸引 年青同志积极参加, 又要努力发挥青年的优势为党组织工作服务。
4. 开展“争先创优” 活动。
根据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目 标要求, 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先创优” 活动, 细心挖掘身边的优秀党员 , 树立先进典型, 使大家从先进典型身上看到自 身存在的差距, 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5. 强化考核评价。
实行定期报告制度, 领导班子成员 要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考核、 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把党建工作本单位重点工作, 与其他重点工作一起下达、 一起检查、 一起考核。
二〇一一年三月 七日
篇八: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的建设,根据《共产党章程》《共产党问责条例》《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党内法规和《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为分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三条 建立公司党委履行领导、指导和督导责任,各级单位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书记承担第一责任、党委副书记或
分管党建工作领导承担直接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党委办公室牵头抓总、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
第四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主要目标 (一)政治引领力强。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领导作用突出。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三)组织坚强有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组织体系严密、党员队伍过硬、基本制度健全的坚强战斗堡垒。
(四)党员作用显著。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凸显。
(五)推动企业发展。聚焦企业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创先争优,发挥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独特政治优势,凝心聚力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六)企业稳定和谐。正确处理客户利益、员工利益的关系,关心关爱员工,企业风清气正,员工爱岗敬业,队伍稳定和谐。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五条 党委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企业改革发展。
主要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企业贯彻执行;
(二)落实集团党组及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
(三)研究审议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五)强化理论武装,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的落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七)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
(八)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九)加强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落实中央八
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
(十一)推进建章立制,建立健全体现党中央要求、符合本单位特点、比较完备、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十二)领导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统一战线、工会、共青团等工作。
第三章 责任履行 第六条企业党委履行企业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主要包括:
(一)加强企业党的建设规划,统筹谋划推进企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二)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决策部署和集团公司党组、地方党委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
听取企业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工作重要问题,部署党建重点工作;研究讨论企业重大问题。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对重大事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和处置。
(四)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开好领导班子生活会,定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坚持贯彻集中制,加强对领导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
(五)各级党委对本单位人才工作负总责,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人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管标准、管程序、管考察、管推荐、管监督,保证党委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选任标准。
(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进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做好党务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基础保障。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支持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八)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九)定期研究企业统战、工会、共青团工作。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
第七条党委书记履行企业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主要包括: (一)全面负责企业党建工作。主持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措施,抓好重点工作谋划、部署、推进和督查;主持召开党委会议,及时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抓好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定期听取党
委副书记或分管党建工作领导及其他党委委员的工作汇报,督促检查党委委员分管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带头加强党的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集中制,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全面从严治党的表率;带头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委的各项工作决议、决定和指示,按规定向党委会、上级党组织和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落实主体责任的工作举措,并代表党委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上级纪检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加强对班子成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及时提醒、批评、纠正。
(四)负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坚决贯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议事决策程序,主持讨论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开好高质量的生活会;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带头讲好党课;带头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
第八条
党委副书记或分管党建工作领导 履行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主要包括:
(一)协助党委书记统筹推进企业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提出工作思路和措施。
(二)根据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执行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协调各方力量抓好落实。
(三)及时掌握党的建设动态,研究问题、提出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
(四)及时向基层党组织传达上级党委和本单位党委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具体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和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五)协助党委书记组织开展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
(六)完成党委分配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主要包括:
(一)带头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分管领域的贯彻执行。
(二)结合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分管工作中坚决执行党委决策,在组织实施中充分体现党委决策意图和要求;定期向党委和书记报告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三)深入分管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分管领域员工
思想政治工作,激发队伍活力,维护队伍稳定。
(四)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对分管领域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积极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对分管领域需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事先进行审核把关;积极参加领导班子生活会,主动推进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根据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和组织生活会,自觉过双重组织生活。
(六)完成党委分配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责任考核与监督 第十条建立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的检查考核与监督机制,明确考核评价内容、标准、方法、程序。
第十一条党委负责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领导,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有关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实施细则,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完成检查考核工作。
第十三条建立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党委每年应向集团公司党组报告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定期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
委书记每年向集团公司党组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党委成员每年应当向所在党委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第十五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党建年度工作报告情况、述职评议情况以及日常掌握情况综合评定党建工作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审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1)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或刑事处分的;(2)发生重大事故被追究领导责任的;(3)因安全生产、队伍不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等方面的问题被“一票否决”的;(四)未完成当年经营业绩指标的。
第十七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通过以下方式加强对下级党委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党建工作情况。
(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集团公司党组部署的专项任务落实情况或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
(三)强化巡视监督,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巡视重要内容。
(四)重视群众监督,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听取民意。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及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公司党委全面通报党建工作考核情况,党建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党建责任制考核情况向相关下级单位党委进行反馈。
第十九条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相挂钩,在业绩考核体系中占 15 分,党建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
第二十条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党内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作为“两优一先”评选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一条党建工作考核结果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并作为领导人员选拔作用的重要参考。考核结果为“一般”的单位,对其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进行约谈;结果为“差”的单位,对其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年结果为“差”的单位,对其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和相关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并视情况进行必要组织调整。
第二十二条党委及其班子成员未能严格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共产党问责条例》、《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集团公司党组(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员工队伍不稳定、社/会责任不履行、长期经营不善等情形,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
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导致违规违纪行为多发,特别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放任不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重大事项隐瞒不报或者不及时、不据实报告的。
(三)意识形态领域和思想政治工作出现重大问题,重大舆情处置不当,严重损害党和国家以及企业形象的。
(四)违反规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用人失察失误,任人唯亲、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严重,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松软,领导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
(五)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严重,党内监督职责不落实,发现问题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反集中制原则,违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有关规定,独断专行,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腐败问题严重、“四风”问题突出的。
(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等得不到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被侵害,影响恶劣的。
(九)其它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党委。各分公司党委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