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车安全规章制度(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第1篇:行车安全规章制度
行车安全规章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车安全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订责任书。
1、进出学校的私家车驾乘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按规泊车。严禁酒后驾车、超员超速、无证驾驶。杜绝开车时吸烟、接听电话、闲聊等行为。
2、私家车进入校园后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遇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
3、在不影响学生上课、休息以及学校大型活动和较大规模考试的前提下,私家车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
4、学校根据校园实际状况,划定停车区域,合理设置停车位,停车区域必须避开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和文体活动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等重要位置,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5、教职工私家车应当在停车区域内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安装报警装置的私家车,停车后须将报警信号置于静音状态。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洗车、试车或练车。
6、教职工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在校园内,不是学校原因而造成的车辆被盗、损坏、灾害等事故,其责任一律由车主自负。
7、教职员工因公出差,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执行公务不得使用私家车。严禁教职工的私家车用于师生集体活动,严禁私家车用于接送学生。
8、校园内,私家车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交通肇事、被撞等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责任自负。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均由个人自理。
9、因教职工开车进入校园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教职工个人负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在校园内停放私家车的,须向学校保卫(后勤)部门声明。
第2篇:行车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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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出车前必须检查是否携带好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的紧固情况,检查车辆制动、电路、油路、灯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灵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驶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驶,如发生车辆异常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复行驶。
四、严禁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车、酒后驾车。
六、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从事道路运输。
七、严禁车辆超载、乱停乱放、闯红灯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八、严禁车辆在出车前未经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人员的安全检查私自出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九、严禁在行驶途中将车辆交给与工作无关人员驾驶。 十、在特殊天气、特殊路段,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安全。 十一、收车后,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清洁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第二天能正常行驶。
浙江正圆气体有限公司
2012、5、28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预防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时间要求
除了按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参加培训学习外,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学习教育活动。每人每次安全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初聘驾驶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二、参加人员
公司全体员工及全体驾车驾驶员及押运员。
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学习内容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政策法规、公司安全文件、规章制度、典型案例讨论、突发事故的应对、驾驶常识及其他危险化学品相关内容。
及时通报各类交通事故情况、对事故原因分析、吸取事故教训。
四、制度保障
公司领导、安全员在举行例会之前,要对学习内容做好准备,做到心里有数,内容丰富。公司在每年年初制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安排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安全教育培训顺利开展。 五、学习方式
学习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可采取观看光盘、听录音、看录像、经验交流等形式,也可采取集中教育可走访教育形式。有计划地安排各类人员管理部门规定的外出培训。
六、公司要对安全学习教育情况进行记录,参加人员须签到,对召开地点、时间、主持人、参加人、学习内容、考勤作详细记录。外出安全培训须做培训备案卡,做好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浙江正圆气体限公司
2012年5月28日
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例会制度。
一、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召集公司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应当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实施。
三、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会议分日常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例会由分管安全领导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公司第一负责人召集,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明确具体单位负责落实,落实情况要在下一次会议上报告。
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 1、安全机构各成员及安全员; 2、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3、必要时可以扩大有关从业人员。
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 4、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六、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的重要事项。
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的相关材料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八、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1、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会议记录; 2、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公司主要领导请假,摘自不参加会议的人员,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未参加的,公司予以解聘。
3、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相关部门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4、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岗,严肃会议纪律。
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公司安全领导机构负责督办、检查。
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公司安全科汇总上报。
浙江遂昌凯运物流有限公司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是依靠职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这种形式可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督促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
一、检查要求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由相关的责任人签字后留存,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检查形式与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从业人员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从业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于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由安全领导机构组织各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汛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防滑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车队、部门二级,由企业负责人组织安全领导机构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每年不得少二次。
5、节假日检查:成立春运、国庆等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的安全检查小組,负责节假日期间公司的生产安全。以查隐患为主,重点是车辆停放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检查物资的存储状态;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6、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部门或人员的签字等。
三、隐患的整改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要定人、定措施及时整改,除现场整改外隐患整改后须复查整改情况并要有复查记录。 2、查出的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检查人员必须及时向安全领导机构或管理部门汇报情况,制定相应的陷落措施和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
3、对政府管理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须按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检查部门反馈。
4、除一般事故隐患外,隐患整改要制订整改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四、制度的保障
公司每年应当在安全管理经费中列支足够的资金保障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整改的开展。公司法人应深入到基层,了解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和方案,推动各项制度、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
浙江遂昌神剑物流有限公司
行车记录仪和GPS监控设备应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对车辆运行动态进行监控,以提高行车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企业《行车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
1.公司新购车辆必须安装行业管理部门认可并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其中GPS必须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要求,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保证车辆监控数据准确,确保装置正常运行、监控有效。
2.行车记录仪、GPS系统设备的选型、审批、安装、管理统一由安全部门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使用、维修、管理工作。
3.公司应实行二级监控管理制度,一级监控中心由本市有资质的信息服务公司负责监控。
4.公司应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管理,记录运行过程中驾驶员的操作和车辆的运行情况,以提高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安全责任心,从而降低事故率,确保运输生产安全有序。
5.一级监控中心负责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抽查,以监督各车辆的工作有效性。
6.通过GPS系统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车速、运行情况、行驶线路等动态进行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与车辆取得联系,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7.二级监控中心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实时监控、数据采集、整理、记录、分析工作,并建立基础台帐。根据现场检查、抽查、驾驶员报告的故障信息,督促、指导驾驶员及时维修。
8.经常与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监控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操作要领和更新相关的软硬件,促使设备不断升级优化。及时培训驾驶员掌握操作要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9.公司每月对车辆行车记录仪进行一次数据采集,并填写车辆行车记录仪检查情况,对车辆最高车速、平均车速、停车记录、超速记录、疲劳驾驶等记录进行检查、等级,发现异常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帐。
10.为确保GPS车载系统通讯、定位始终有效,GPS车载电话费、信息服务费应及时支付,以防欠费而造成停机。
11.公司将GPS车载电话设置内部互通,报警装置确保有效。无故不得拨打GPS车载电话,不得占用GPS监控系统从事其他工作。
12.每天通过GPS监控对车辆车速、运行情况、行驶路线等进行监控,定期发送有关安全行车、天气变化、道路状况等短信消息,并填写车辆GPS系统监测情况。发现车辆超速、偏离正常行驶路线等现象的,立即以短信提醒,及时纠正、消除交通违规违法等异常现象。
13.在GPS“日查”、行车记录仪“月采”中发现驾驶员有违规、违法行为的,应立即报告,如连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的,要书面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教育、处理工作。车辆发生事故应及时分析车辆行车记录仪“事故疑点”和GPS系统的有关数据,为查清事故原因提供科学依据。
14.通过设备查询、现场巡查等方式经常性地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始终保持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和监控中心联系,并做好维修记录。特殊情况未能及时修复的须在维修记录上书面说明原因,并尽快拿出处理办法。
15.公司对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主要连接线接口处封上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撕毁封签,因维修保养需要损坏封签的,信息管理员应在设备维修保养完成后及时重新贴上标签。
16.车辆转让过户、报停、报废,信息管理员将做好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拆机保管工作,长期报停车辆,及时办理GPS车载电话停机手续,车辆启用时及时予以恢复。
二、车辆驾驶员应履行的职责: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行驶中按照《驾驶员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安全驾驶,杜绝各类违规违法现象。
2.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经常性地对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工作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发现故障或工作不良,应立即报修,一时无法修复的,应向信息管理员反映,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严禁驾驶员私自修理、故意破坏和拆、拨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设备各部件;严禁擅自修改有效参数值;严禁它物覆盖GPS天线;严禁重物堆压设备;清洁时使用干毛巾、防止仪器受潮损坏。
4.驾驶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注意观察车辆行车记录仪及GPS显示器,及时了解各种信息,调整驾驶操作,严禁利用车载电话与外界人员聊天、说笑及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如需使用车载电话时,驾驶员应选择安全停车区域,待车辆停放安全后,方可接听和拨打电话。
5.车辆在维修保养过程中需要电焊等作业的,驾驶员须关闭电源开关,切断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的供电电源。因车辆维修需要将GPS终端设备、行车记录仪拆装时,驾驶员有义务提醒修理人员轻拆轻放,必要时报告信息管理员和监控中心由专业人员拆装。
三、处理办法: 1.公司将确保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正常工作,列正当理由停机的,公司将书面向上级监控中心说明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管理责任。
2.公司将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管理、检修、信息管理员、车辆驾驶员、现场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考核范围,对造成系统无法正常工作运转的责任人,在批评教育的同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按时“日查”、“月采”的,接报或发现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未能及时联系维修的,未能在工作日内发现车辆行车记录仪内在故障及其它有无上述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对责任人给与警告,按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给与一定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调离岗位。
4.不按规定使用、管理、保修等原因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除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外,还要相应经济处罚。
5.迟到,瞒报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故障的驾驶员,故意使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处于间断失效状态的,对负有责任的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
6.因故意损坏而导致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无法正常工作的,发生事故导致责任认定被动,加重公司损失的部分由责任人承担,对负有责任的车辆承运驾驶员给予解聘处理,设备受损的修复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7.车辆发生事故等原因而使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受损失时,驾驶员按“行车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车辆的GPS系统、行车记录仪故障或事故修复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
8.车辆行车记录仪和GPS系统在监控时,发现驾驶员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罚。
浙江神剑物流有限公司
驾驶员考核、聘用管理办法
一、本公司汽车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本地常住户口; 或在本地暂住一年以上;
2、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
3、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
4、取得相应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5、三年内无重大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二、具备以上条件的驾驶员,经公司安全、机务科审核、测试合格后,报公司核准并签订《安全责任书》,予以录用。
三, 新招聘的驾驶一律采取试用制,试用期为二个月,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1)发现有传染疾病、身体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者; (2)发生有责交通事故者;
(3)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服从调度安排,工作懈怠,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浙江神剑物流有限公司
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确保安全教育、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相关经费使用的及时、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制度。
一、按公司营业收入的1.5%作为财务提取的安全生产资金,由公司财务部专项储存,划拨至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专项资金账户,专项用于安全生产,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部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安全资金的管理:
1、安全教育专项资金。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安全教育学习活动、员工岗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以及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防护用品资金。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安全防护用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投入、从业人员安全防护品等。用品采购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及时向总经理室提出报废更换申请。对违反采购规定的行为,必须退货。
3、设备装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设备的购置,行车记录设备和GPS监控设备的投入,各类安全器材的投入包括大小警示牌、绳索、雨披、千斤顶、灭火器等设备。安全设备和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应急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费的支出。
4、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安全监管费用支出。
三、公司安全部对安全生产投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对安全防护用具及应急设备的监督管理,要对安全劳保用品、应急用品、应急车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具、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浙江正圆气体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8日
安全资金投入保证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作以下郑重承诺: 一, 保证不低于公司营业收入的1.5%作为财务列支的安全生产资金,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 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户、专款专用,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部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 任何人不得挪用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安全资金足额提取,正确作用。
浙江遂昌神剑物流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工作是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保证,也直接关系我公司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出现不安全隐患时能妥善及时地处置,我公司对此十分高度重视,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公司在办公区配置灭火器、消防水龙头等设备,每台车必须配置灭火器等其他消防设备。
二、安全消防工作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以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全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做到职责分明,层层抓好落实。
2、由公司安全部进行经常性地对公司的整个辖区以及车辆的消防设施和生产、生活中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落实予以整改,坚决将一切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安全消防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办公室主任安全部负责人兼职。负责公司安全消防事故的协调处置和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有关数据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三、预防突发安全消防事故工作应急指挥和保障系统
指挥系统:总指挥:黄迎婷
副指挥:何炯国
成 员:王建宗
吴利斌
黄旭松
张铮
公司成立消防应急小分队,应急车2辆(浙KF4826、浙KF5807)。
四、公司消防安全报警电话为8197333,专职消防队报警电话为:119。公司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随时进行定时或不定时的检查。
五、在进入消防事故险情阶段时应立即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各人员、车辆要立即各就各位。在启动应急预案时,要严格服从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并一边做好现场了解和记录,一边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情况。
七、在事故险情过后,各部门和人员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在突发应急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要予以表彰。但对在执行应急处置预案中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而导致险情扩大或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浙江正圆气体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8日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黄迎婷
副组长:何炯国 成
员:王建宗
吴利斌
黄旭松
张铮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第一条
指挥对重特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第二条
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 工作进行督查和指挥。 第三条
检查督导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一条
负责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命令的下达和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
第二条
负责事故(险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工作。 第三条
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队
第一条
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到位,救援工作听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第二条
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队担负相应的应急处理任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办公室人员、财务部人员、安全部人员、机务部人员。 五、预案实施:
第一条
公司应分别对从业人员加强专业性安全教育,并经常性地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健全检查。驾驶员务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等工作。在出发前,对车辆的车况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时才能出车。 第二条
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应采取紧急措施自救,尽量把事故损失降到最小。同时积极配合事发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和交通管理机构,以便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
在事发当地有关部门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到达现场后,应向指挥人员简明扼要的说明事故情况。
六、紧急自救方法:
第一条
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先人员、后货物”的原则进行施救。 第二条
在进行自救的同时拨打事发当地的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疏散现场无关人员,组织有效救援。 七、事故处理
第一条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公司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报告公司、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二条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相关救援组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在开展救援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浙江正圆气体有限公司车队
2012年5月28日
安全责任奖惩制度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末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驾驶员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与驾驶员签订行车安全责任书,实行安全责任制。
二、驾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制定奖励办法,鼓励驾驶员安全行车,尽量避免交通事故。 领导、管理员、驾驶员实行年终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人员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四、处罚办法
1、一般违章:主要包括超速、超载、冲红灯、禁按喇叭、冲禁行路段、不扣安全带、乱停乱放、压双实线、事故扣证、办班罚款等则由驾驶员自负。一年中有三次一般违章的,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
2、酒后、醉酒驾车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交通事故处罚:
(1)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偿外,由驾驶员全部承担损失金额。承担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的,停驾一个月,罚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直至解聘。承担次要责任的,停驾15天,罚款2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无责任的,不作任何处罚。
(2)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者停驾一个月,罚款300元,取消年度安全先进的评比资格,直至解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4、由于驾驶员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损坏的,损失金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浙江遂昌神剑物流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及格发给证件,方准单独驾驶。严禁无证驾驶,驾驶车辆时应随身携带各种车辆行驶的证件,以便接受有关人员检查。
2、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驾车、超限超速行驶,不在行驶中谈笑、吸烟、饮食。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出车前要认真检查水箱、油料、轮胎气压,要保证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刮良好齐全,不带故障车辆行驶公路。
4、行驶中做到礼让三先(先停、先慢、先让),做到“宁停三分,不抢—秒”,超车时要先呜喇叭等对方减速礼让后再超车。
5.汽车在起步、出入货场、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 6.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米)、超宽(车身左右0.2米)、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9.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10.货车载入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12.车辆过铁道时要减速了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火车道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3.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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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为了确保公司对安全措施经费使用及时、准确到位,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率,依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安全资金投入的计划及提取使用做如下规定。
一、
公司提取预计年总产值的1.5%作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所提取资金转入安全专项帐户,设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第二条
公司对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由各主要负责人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条
安全资金的提取使用
1、安全教育培训的保障资金占安全投入总资金的30%。 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例会的费用,新聘员工上岗培训费用、安全月的活动费用以及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2、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占安全投入总资金的30%。 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和夏季清凉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3、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占安全投入总资金的40%。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主要用于应急设备的购置,并对它们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GPS费用、应急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费等费用的投入等。
第四条
安全投入资金的实际提取和开支情况,每年年底需公布一次,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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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操作规程
1, 协助科长制定好各工种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2, 汇总和调查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按期执行。
3, 经常深入实地检查督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章作业有权停止生产,有关安全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
4, 组织好一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一季一次的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下达事故隐患通知单并检查整改情况。 5, 做好各事故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并制订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6, 进行有关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和全员安全知识教育。 7, 负责做好各类安全台帐,做好原始记录工作。
8, 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为达到“四无企业”而做好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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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统计报告制度
一,行车安全统计报表必须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和报送程序如实填报,不准虚报、瞒报、伪造、篡改,迟报或拒报,因故错报和漏报的应及时更改和补报。
二,行车安全统计报表主要包括:
1、浙江省道路运输行业责任行车事故(年、季、月)表。该表由公司安全部向行业管理部门填报。月、季报每月(季)1日前,年报次年1月3日前上报遂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
2、安全管理统计报表由安全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报。应在次月3日前上报。
3、行车安全综合情况月报表,次月3日前报公司安全部。 4、驾驶员安全公里季报表,在季后20日前报公司安全部。 5、机动车肇事汇报表,次月3日前报公司安全部。 6、上级部门临时布置及新增加的各类报表。
三,发生行车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车辆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执勤的交通民警,必须及时抢救伤者和财产,并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听候处理。同时,及时向自所属单位报告,事故现场应在公安交通民警的指挥下,及时清理与疏通,避免发生连锁事故。必要时还应与当地汽车运输安全协作单位取得联系,请予协助。
四,车辆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做好以下记录,必须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1、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号、驾驶员姓名、经营线路; 事故简要经过,车物损失情况,伤亡人数及抢救情况; 3、4、现场疏通清理情况;
事故报告时间、报告人姓名等。
五,对死亡及较大以上事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报告: 1、发生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公司应在接到事故报告的2小时内向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填报事故快报。 2、发生死亡3-5人的较大行车事故,公司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在1小时内按《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内容填写后,向遂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报告。 3、发生死亡6人以上的重大行车事故,公司应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向政府管理部门报告,在1小时内按《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内容填写后,向县道路运输机构报告;事故报告后,应尽快了解详情,在5小时内补报或续报,事故初步原因要在8小时内续报所属的道路运管机构。事故现场处理结束后,及时写出书面报告,报告提交时间不得超过7天。
六,行车事故等级、责任、损失以公安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处罚裁决书》及《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书》为准;不涉及公安交警部门管辖的行车事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准;轻微、一般事故也可由企业行车安全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重、特大事故责任认定后5天内将事故责任认定书或有关部门认定的材料复印件送当地运管部门。
七,行车事故处理结束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并整理归档。重、特大行车事故还应提交综合性结案报告。处理意见和结案报告向当地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提交时间不得超过15天。 八,事故报告分类: 1、一般事故报告:凡一次死亡(失踪)1—2人,或一次重伤3—9人,或遇险人数1—4人,或无人员伤亡但经济直接缺失50—100万以下行车事故或车辆火灾事故为一般事故报告范围。 2、紧急事故报告:凡一次死亡(失踪)3人以上,或一次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或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或发生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等)运输翻车或泄漏,或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或易引发其他事端的,或其他需要及时上报的重要情况,为紧急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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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化、全方位和全过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制。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以法人代表负责为核心的分级管理责任。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并直接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其工作职责是: 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管理、驾驶员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例会、安全生产检查、事故管理、机具设备安全操作和管理、安全生产奖惩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存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保证企业安全管理所需的装备、场地和经费落实到位;
4、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检查企业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重大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基层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7、组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的企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选拔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责任性强的人员担任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
8、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活动,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9、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采取加强安全生产措施。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二)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
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工作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并协助法定代表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面领导。
2、审批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及其管理计划。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企业全面工作时,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同计划、布置、检查和总结。
3、组织、协调企业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下属企业、各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下属企业、各部门开展安全宣传、学习、培训、竞赛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汇报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企业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作出整改决定。布置月度重点安全工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安全防范措施。听取下属汇报,认真研究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工作重点,总结、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和管理办法。
5、发生较大事故或典型事故时,要亲临现场,领导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总经理汇报,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6、协助总经理组织指挥突发事件或抗灾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7、每年不少于六次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工作现场,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的隐患及问题,及时责成下属企业或部门限期整改。
8、定期向总经理和企业安全工作领导机构汇报工作,提出主要议题。
9、提出对安全工作有重要贡献或严重失职的下属企业和个人的奖惩方案。
10、督促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安全领导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 其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决策;
2、参与制定并督促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协助本单位决策机构和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具体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督促落实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命令、生产安排或不符合安全运行的车辆和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有权制止和责成现场纠正,必要时及时向车辆所属单位或有关部门和上级反映。
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6、对聘用从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和考测,规范从业人员聘用管理;
7、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督促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和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参与本单位生产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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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人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管理责任。
二、公司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安全部所有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负责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能。
三、公司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安全责任。 四、安全管理目标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加强对车辆安全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营运,确保营运安全。
3、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每月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4、认真做好安检工作,车辆年检率达100%。
5、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安全事故。
6、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制度。凡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的,必须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
7、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查明原因,处理事故有关责任人,教育广大职工,落实整改措施。 五、驾驶员管理目标
1、建立、完善驾驶员准入和退出制度,健全驾驶员档案管理。 2、对在岗驾驶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3、实施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签注制度,认真做好驾驶员诚信等级考核评定工作。
4、完善驾驶员培训教育工作,认真落实学习制度,保证学习出勤率达到98%以上。 六、车辆管理目标
1、完善营运车辆管理制度,建档率达100%。
2、有效落实定查日制度,定查日检车、整改合格率达100%。
七、考核与奖惩:
1、安全、机务人员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安全人员对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事故的统计报告、车辆安全检查等要按规定每月召开和检查,并做好记录,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编制和修订,未完成的,每次罚款100元,一年三次,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机务人员必须对车辆的年检、季度检、车辆技术状况把好关,及时准备好送检车辆的相关资料,并对送检车辆的技术状况和合格情况进行,未完成工作的,每次罚款100元,因机务人员未及时通知而造成车辆脱检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机务人员承担,并解除劳动合同。 2、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办法,参照《安全责任奖惩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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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防”应急预案
第一条
为促进本公司“三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三防”工作能力,保障台风、洪水、潮汛期间车辆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三防”工作,是指防汛、防洪、防台工作。 第三条
“三防”工作坚持“防、避、抢”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重于抢、有备无患”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
第四条
本公司成立“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任副组长,公司安全部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保持相对稳定,若有调整,及时告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第五条“三防”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主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层层建立“三防”工作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六条“三防”工作领导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指挥、协调“三防”工作,在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三防”工作,努力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2、明确公司各部门“三防”工作职责,部署“三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抗灾预案,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3、接到报警后,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工作;
4、准确、详细、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全面、及时掌握本公司的营运车辆动态情况,通知有关车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5、协助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灾后生产自救工作,并及时总结抢险救灾情况。
第七条
应急程序和工作要求
1、接到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临灾的警报后,公司“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工作人员要根据上级要求,适时进入戒备状态,精心指挥,合力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认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记录。同时,快速通知抢险救灾工作人员、车辆等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听候调遣,抗灾物资准备就绪,迅速通知车辆和人员做好充分准备,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遭受灾害袭击。
2、当台风等灾害开始袭击当地时,“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人员各就各位,坚持工作。一遇紧急情况,要在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按预案要求迅速出动抢险救灾,合力抗击灾害。应当把抢险救灾运输工作作为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运输车辆的调度、落实工作,优先完成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任务。
3、建立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损失、抢险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等情况。接到紧急报警后,每半天报告一次;遇车辆、人员等遭受重大损失,应当在一小时内逐级向主管部门报告;抗灾期间发生的一般情况尤其是抢险救灾的一些重大决策、重点难点或好人好事等,每天报告一次。
第八条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公司办公室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三防”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共同参与意识,及时报道“三防”工作动态和在抗灾救灾中涌现的好人好事。对有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总结“三防”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修订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三防”工作水平。
第九条 公司相关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重大紧急灾害,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必须按预案规定立即投入防灾抗灾工作,服从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应急工作,尽力将公司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十条
防暴雨、防冰冻等其他自然灾害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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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道路运输突发灾难性事件应急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所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根据《道路运输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交通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凡发生道路营运车辆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运输企业发生火灾、爆炸,发生水灾、地震、重大流行性疾病,针对或利用营运车辆、客货站场进行的刑事案件,群体性上访事件,重大节假日、交通战备期间,此预案自行启动,公司相关部门必须按此预案要求,立即组织施救处理。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法定代表人
成员: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科长、办公室主任。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成员未经组长批准不得离岗,公出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机务科。 二、应急办公室职责
主要负责道路运输车辆安全事故,在公司场所、运输车辆制造爆炸、放火、发生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重大自然灾害、假日期间运输组织和交通战备,并负责紧急救援工作组织调度货运车辆。 三,应急车辆保障
1、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公司公务用车。应急预案启动后,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使用。
2、营运车辆。应急预案启动后,就地优先征用本公司营运车辆,如数量不足,可征用其它公司营运车辆,所需费用由领导小组在应急预案结束后统一支付。 四、应急通信保障
1、电话联络网络。公司安全机务科、办公室保证上班期间有人接听电话。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
2、传真网。公司安全机务科、办公室传真机要做到24小时开机,并安排专人及时处理传真件。
3、微机信息网。安全机务科要充分利用行车安全记录仪和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调查分析突发事件的苗头,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应付。
五,突发事件的报告 (一)报告时间
建立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要求,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水灾及地震情况要按当地气象部门预报,提前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告,其它突发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事件处理结案后,由安全机务科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总经理室。 (二)报告内容
1、发生事件的单位、时间和地点;
2、发生事件车辆的车型、牌照号、核定载客(吨位)定额、载客(货)的情况; 3、事件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件原因的初步判断(仅限于事故现场),救援情况; 5、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六、应急处理程序
应急处理总的原则是: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事故危害。基本程序是:首先抢救伤员。接到事故信息后,立即通知距离最近的急救中心120出动,同时报告公安110。到达现场后要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其次,对于危险品车辆及爆炸事故车辆,在立即报告消防部门、环保部门的同时,注意事故抢救人员和围观群众安全,避免造成再伤害事故。 (一)营运车辆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程序。 1、驾驶员应将车辆熄火,切断车辆油电路,防止车辆起火爆炸,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单位和车主,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过往的车辆、行人以及附近的住户、单位求救。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立即组织车辆技术及保险机构人员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调度指挥车辆输送货物,协助公安交警、医疗救护、保险等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有关领导带队立即奔赴事故发生地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二)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处理程序
1、驾驶员应迅速将事故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向所属单位报告,把车辆停放在远离人群、建筑物等密集的地带,组织附近行人、车辆做好疏散工作,维护好事故现场;押运员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向附近蔓延和扩大,同时向公司应急机构领导小组、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等部门报警求援。
2、公司应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事故发生后60分钟内赶赴事故现场。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及时指挥、调度车辆,运送救灾物资及输送受灾居民。有关领导带队立即奔赴事故发生地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三)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处理程序
1、公司生产经营场所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管理人员就立即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现场工作人员应切断电源,组织人员灭火,打开站(场)内所有消防疏散通道,组织人员、车辆有序撤离。
2、公司应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将车辆引导到安全区域,有关领导带队奔赴事故发生场所调查了解事故情况,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四)发生自然灾害处理程序
1、自然灾害发生后,公司应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就立即到位,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服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调遣,及时调度车辆运送救灾物资和输送受灾群众,并按灾害破坏程度,及时调整营运计划,避免车辆通过险桥、险路。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道路运输和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及时解决现场发生的紧急情况,确保运输畅通和安全。 (五)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处理程序
1、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迅速介入,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做好对疫情的处理和控制工作。
2、营运车辆要按照国家卫生防疫有关要求,做好消毒和通风,并储存应急防治药品、用具及消毒药品。
3、积极做好运输组织和调度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六)针对或利用营运车辆、经营场所发生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 1、已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的营运车辆,驾驶员要及时启动报警按钮,同时尽量分散犯罪分子注意力,拖延时间。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得知刑事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公安部门处理相关情况。 (七)发生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的处理程序
1、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汇报,赶赴事故现场。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行业政策和法规做好解释工作,化解矛盾,运用各种措施、方法、手段防止事态扩大及恶化,使社会负面影响降至最少程度。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现场的协调解决工作。
2、发生导致国、省道干线公路和城市主要道路中断2小时以上或严重影响到交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的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要向当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协调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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